招标
长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中央空调维修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长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中央空调系统现需根据维修方案对长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中央空调进行维修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编号:cfxrmyyzw-06-001
三、项目名称:长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中央空调系统维修项目招标
四、项目需求:
现需委托一家专业中央空调维修单位对长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中央空调进行维修。
五、资金预算:7万元整。
六、勘察:自行勘察,费用自理。
七、维修方案:
(一)1、更换两台主机冷冻油(24Gallon)、油过滤器、冷媒过滤器。
2、对损坏配件进行更换,主机系统进行模拟化测试,调试机组运行状态,设置最新参数。
3、对冷冻水管网进行全网检查,调整水流,以达到机组正常运行压力、流量。
4、对冷却塔进行清理,风机进行维护,冷凝器进行机械式除垢。
5、对水泵进行维护保养。
(二)1、更换所有损坏面板。
2、机组进行全面清洗。
3、电子温控阀进行更换。
4、风机盘管水路进行清洗。
5、所有盘管进行智能化除菌消毒清洁(出具专业检测报告)。
八、质保期:质保期1年。
所需维修材料如下:
注:根据实际维修需要未列入清单项材料包含在总报价内。
九、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下列情形:
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5.维修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单位,不得确定为中标维修单位:
(1)维修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维修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维修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维修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维修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投标时间:
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3日17:30分,共5个日历天。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维修单位为其交缴的社保证明;“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记录截图;到长丰县人民医院送达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址:长丰县人民医院总务科。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人民医院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91号
联系人:鲁老师
电话:0551-66680482 13866130403
二、项目编号:cfxrmyyzw-06-001
三、项目名称:长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中央空调系统维修项目招标
四、项目需求:
现需委托一家专业中央空调维修单位对长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中央空调进行维修。
五、资金预算:7万元整。
六、勘察:自行勘察,费用自理。
七、维修方案:
(一)1、更换两台主机冷冻油(24Gallon)、油过滤器、冷媒过滤器。
2、对损坏配件进行更换,主机系统进行模拟化测试,调试机组运行状态,设置最新参数。
3、对冷冻水管网进行全网检查,调整水流,以达到机组正常运行压力、流量。
4、对冷却塔进行清理,风机进行维护,冷凝器进行机械式除垢。
5、对水泵进行维护保养。
(二)1、更换所有损坏面板。
2、机组进行全面清洗。
3、电子温控阀进行更换。
4、风机盘管水路进行清洗。
5、所有盘管进行智能化除菌消毒清洁(出具专业检测报告)。
八、质保期:质保期1年。
所需维修材料如下:
序号 | 维修项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1 | 冷冻油 | 桶 | 4 | IP320螺旋机专用压缩机油 | |||
2 | 水温探头 | -10℃至90℃ | 个 | 5 | 冷冻机房 | ||
3 | 油过滤器 | 只 | 3 | ||||
4 | 干燥过滤器 | 只 | 10 | ||||
5 | 冷媒 | R22 | 瓶 | 15 | |||
6 | 氮气 | 瓶 | 4 | ||||
7 | 水泵检查维修 | 台 | 8 | 轴承、线圈不含 | |||
8 | 主机检测排故 | 台 | 3 | ||||
9 | 恒温二通阀 | DN20 | 只 | 33 | |||
10 | 盘管管路清洗 | 台 | 33 | 疏通盘管进出水 | |||
11 | 风机盘管清洗 | 台 | 33 | ||||
12 | 空调风机更换 | YDK-40 | 个 | 4 | |||
13 | 空调控制面板 | 个 | 30 | ||||
14 | 人工费 | 工日 | 35 |
注:根据实际维修需要未列入清单项材料包含在总报价内。
九、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下列情形:
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5.维修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单位,不得确定为中标维修单位:
(1)维修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维修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维修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维修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维修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投标时间:
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3日17:30分,共5个日历天。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维修单位为其交缴的社保证明;“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记录截图;到长丰县人民医院送达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址:长丰县人民医院总务科。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人民医院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91号
联系人:鲁老师
电话:0551-66680482 1386613040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