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传承创新大楼10千伏供电外线工程澄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bfagz0164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28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传承创新大楼10千伏供电外线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4BFAGZ01649
原公告日期:2024-08-0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传承创新大楼10千伏供电外线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AGZ01649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
1.新建4#工井到配电房处的新建排管等是否包含在本次施工范围内。
答: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按照招标文件图纸,内部排管只到新建4#工井,且新建配电房也未在图纸上标出,请确定从4#工井到配电房内部路径的电缆长度,否则无法核对电缆工程量。
答:清单里的电缆总长度包含4#工井到配电房内部路径的电缆长度。
3.招标清单中“第1项”电力排管清单描述中混凝土强度垫层为C15,满座包封为C25,而清单“第13、14项”两项描述均为混凝土强度C35,图纸对管道垫层并无具体描述,排管间包封采用混凝土强度为C35。请招标人明确电力排管垫层和包封混凝土强度等级?
 
 
答:电力排管垫层和包封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5。
4.招标清单中“第4、5项”电缆电缆头(中间接头),规格:240㎜2。此项目中未见该规格电缆,规格是否应为400㎜2。请招标人予以明示?
答:规格为400㎜2及以下。
5.清单“第7项”工井的项目描述与图纸要求做法不一致,请招标人确认以哪个做法为准?(图纸做法只截取了部分内容)
 
答:以图纸做法为准。
6.招标清单关于拉管“第11、12项”工程量22m与“第10项”220m工程量不一致,图纸工程为220m。且控制价清单软件版中“第11项”清单工程量与定额输入工程量不一致分别为22m、2.2m,导致价格很大偏差。请招标人予以确认?
答:第11项(扩孔)和第12项(回拖布管)为220米。
7.“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说明”中人工费“人工市场价:执行164.13”元/工日。而控制价软件版中及“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给出的综合人工(含机械人工)单价为162.81元/工日。请招标人确认以哪个为准?
答:执行164.13元/工日。
8.清单中第10项:4孔顶管220米,第11项(扩孔)和(回拖布管)均为22米不合理,应为220米,请核实?  
答:第11项(扩孔)和第12项(回拖布管)为220米。
9.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3条“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公共建筑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公共建筑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是否包括小区建筑及配套设施工程业绩、产业园的10kV外线工程业绩、产业园的电力安装工程业绩、公寓供配电工程业绩?
答:小区建筑及配套设施工程业绩、公寓供配电工程业绩不予认可;产业园的10kV外线工程业绩、产业园的电力安装工程业绩予以认可。
10.根据招标文件对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
 
供配电工程属于专业分包项目,有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或总包直接发包的未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无法提供项目的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请问提供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票是否可以,具体为:提供项目结款发票(项目履约过程中任意一次结款发票,发票抬头单位为发包人,发票开具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总公司或其分公司;发票开具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否则不予认可)?
答:不予认可。业绩证明资料按本补疑第二部分执行。
11.根据招标文件对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
 
供配电工程须经过供电验收合格方可送电,请问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提供电部门验收的证明资料是否可以认可?
答:业绩证明资料按本补疑第二部分执行。
12.为方便计算电缆长度,是否可以提供“新建4#电缆工井”至配电室(包括配电室内部)电缆路径详细图纸。
答:清单里的电缆总长度包含4#工井到配电房内部路径的电缆长度。
13.为方便编辑,是否可以提供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的word版本。
答:word版本的招标文件不予提供。
14.图纸未标注新建2#电缆工井至新建3#电缆工井之间路径长度,请确认是否有误。

 
答:清单里的电缆总长度包含4#工井到配电房内部路径的电缆长度。
15.工程量清单第4、5项中电缆终端头及电缆中间头规格与电缆型号不匹配,请确认是否有误。

答: 规格为400 ㎜ 2 及以下。
16.本项目电源点有没有批复,图纸有没有审核?
答:已通过国家电网合肥分公司报批审核。
17.工程量清单第11、12项,清单工程量是否错误,图纸工程量是220米,清单工程量只有22米,是否修改工程量清单?
答:第11项(扩孔)和第12项(回拖布管)为220米。
18.本项目招标范围是电源点至创新大楼配电房高压柜(不含高压柜)还是创新大楼4#工井,若是配电房高压柜(不含高压柜),请问:(1)能否提供4#工井至配电房高压柜(不含高压柜)的路径图?(2)4#工井至配电房高压柜(不含高压柜)涉及排管、桥架、电缆沟是否不在本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未见此部分内容?
答:清单里的电缆总长度包含4#工井到配电房内部路径的电缆长度。
19.图纸上工井的尺寸是1.5m*1.5m*1.5m,为砖砌工井。工程量清单为1.5m*2.5m*1.5m的混凝土工井,请问是以清单为准吗?
答:按图施工为准。
20.工程量清单序号1,特征描述第4条垫层、基础是否和工程量清单序号14、15重复,是否要修改工程量清单,删除第4条特征描述?
答:不修改,不删除。
21.问题:投标需不需要提供劳资专管员证,能不能用其他证件代替?
答:劳资专管员为中标后按《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2021〕6号)配置,投标阶段无需提供证明资料。
22.招标清单中未见通信工程,请问通信部分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答:不在招标范围内。
23.招标清单中新建工井为1500*2500*1500mm(长*宽*深)的混凝土井,图纸中为1500*1500*1500mm(长*宽*深)的砖砌工井,请明确。
答:按图纸施工为准。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关于业绩证明资料的要求修改为:
第二类: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供电公司)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或供电公司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 业绩金额等 )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以随本补疑发放的内容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第三部分:开标时间调整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3日9:30”;
2.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3日9:30”;
3.本项目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合肥市梅山路117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0551-6283991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1、66223922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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