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森林灭火服务项目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湘江新区2023年森林灭火服务价格汇总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人员工资
669176
2
防火宣传
90865
3
防火队伍建设
463781
4
火情处置
201744
合计
1425566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实施时间:服务时间到2023年12月31止。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执行湘江新区森林火灾处置、防火宣传、防火队伍建设,具要求如下:
(一)、应急救援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本项目所需配备10名专业的森林消防救援人员。负责湘江新区十个街镇森林灭火等工作。(队长1名、消防员7名,驾驶员兼消防员2名,驾驶员具有机动车驾驶证C证B证各一名),确保24 小时值守。
1.队长工作职责:  
(1)组织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组织落实执勤、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人员业务训练;
(3)组织熟悉湘江新区内水源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森林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特点及处置对策;
(4)具有中级以上森林防火员职称;
2.消防员工作职责:
(1)负责日常巡护森林,阻止无关人员非法入山;
(2)对林区单位的防火机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3)参与执行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
(4)日常参与技能训练和应急管理工作;
(5)与消防调度员进行联系,确保消防物资充足;
(6)对消防设备进行测试检查与维护,确保随时可以灭火;
(7)火灾扑灭后进行区域巡逻,及时发现可能引发二次火灾的地方;
(8)参与专业知识新技能培训;
(9)负责森林维护及改善;
(10)具有初级以上森林防火员职称;
3.驾驶员工作职责:
(1)熟悉湘江新区内道路、水源以及灭火救援预案;
(2)熟悉消防车辆的构造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装备的技术性能,掌握操作方法,能排除一些故障;
(3)负责消防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油、水等;
(4)具有初级以上森林防火员职称;   
(二)、服务内容:
(1)在主管单位指挥统筹下,开展森林防火巡逻、盘查等工作。
(2)开展森林防火等消防知识的宣传和安全检查。
(3)处理突发性森林火灾事故,疏导群众等工作。
(4)负责湘江新区半专业森林队伍开展队伍建设,综合演练工作。
(5)及时、定期的查找、收集辖区内不安全因素,详细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应急救援服务标准及要求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相关职能部门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巡逻时认真细致,不放过任何疑点和漏洞,尽职尽责,敬业爱岗,提高工作水平及服务质量,切实做好辖区的森林消防防范工作。
(3)严禁应急救援服务人员在工作中进行索、拿、卡、要。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要求进行简易程序验收,验收依据为本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投标服务方案及采购人提出的其他要求。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该类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合同金额50%,剩余50%合同款待年底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完毕。
2、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后,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或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运输、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售后、运维服务等),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并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或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因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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