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荣慧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海峰180362062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6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27783001003
南通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项目(2023YFXYH04、2023YFXYH05、2023YFXYH06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南通市2023年普通国省道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苏交公养〔2023〕29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对204国道(如皋段)、228国道(如东段、海门段、通州段)、334省道(如东段)、328国道(通州段、启东段)等4条路线,共计24.409公里单车道里程进行路面预防性养护施工,工程造价约867万元。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项目拟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即2023YFXYH04标段、2023YFXYH05标段和2023YFXYH06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以下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文件为准)施工及其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1)2023YFXYH04标段:G204(如皋段)、G228(如东段)及S334(如东段)维修单车道里程7.14km,折算里程为1.785km,工程造价约302万元,具体见下:
G204(如皋段)K774+000-K775+000上行,单车道里程2.0km,折算里程为0.5km,施工方案:对面层、基层破损区域修补后,对上行行、超车道(宽8.45m,含左侧路缘带)铺设1cm渗固磨耗层,工程造价约85万元。
G228(如东段)K3303+000-K3304+370上行,单车道里程2.740km,折算里程为0.685km,施工方案:对面层、基层破损区域修补后,对上行行、超车道(宽8.45m,含左侧路缘带)铺设1cm渗固磨耗层,工程造价约126万元。
S334(如东段)K48+000-K49+200上行,单车道里程2.4km,折算里程为0.6km,施工方案:对面层、基层破损区域修补后,对上行行、超车道(宽8.45m,含左侧路缘带)铺设1cm渗固磨耗层,工程造价约91万元。
(2)2023YFXYH05标段:G228(海门段、通州段)维修单车道里程6.832km,折算里程为1.708km,工程造价约209万元,具体见下:
G228(海门段)K3346+000-K3347+000下行,单车道里程3.0km,折算里程为0.5km,施工方案:对下面层、基层破损区域修补后,对下行行、超车道(宽12.0m,含左侧路缘带)实施4cm就地热再生,工程造价约95万元。
G228(通州段)K3314+000-K3315+916上行,单车道里程3.832km,折算里程为0.958km,施工方案:对下面层、基层破损区域修补后,对上行行、超车道实施4cm就地热再生,工程造价约114万元。
(3)2023YFXYH06标段:G328(通州段、启东段)维修单车道里程10.437km,折算里程为2.609km,工程造价约356万元,具体见下:
G328(通州段)K81+000-K82+000上行,单车道里程3.0km,折算里程为0.5km,施工方案:对面层、基层破损区域修补后,对上行行、超车道(宽12.0m,含左侧路缘带)铺设1cm渗固磨耗层,工程造价约108万元。
G328(启东段)K38+521-K40+000下行、K40+000-K41+000上行,单车道里程7.437km,折算里程为1.240km,施工方案:对面层、基层破损区域修补后,对行、超车道(宽12.0m,含左侧路缘带)铺设1cm渗固磨耗层,工程造价约248万元。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2023年11月开工,2023年12月15日前完工。
2.4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日期起计算6个月
2.5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6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市级“平安工地”建设相关要求,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7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确保不发生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类似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公路)类似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注:类似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是指沥青路面雾封层、碎石封层、纤维封层、复合封层、稀浆封层、微表处、薄层罩面(是指厚度在25~40mm的沥青混合料罩面)、超薄罩面(是指厚度小于25mm的沥青混合料罩面)、封层罩面和就地热再生工程。
(3)信誉要求: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资格: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
B、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是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5)其他要求:拟投入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并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要求如下: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指2023年7月至2023年11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3年7月~2023年9月或2023年8月~2023年10月或或2023年9月~2023年11月)。
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 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3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方法具体详见本项目《评标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邮    编:226000
电    话:0513-85524439
联 系 人:荣慧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联 系 人:邱海峰、南文秀
电    话:18036206278
邮    编:226001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9:30,解密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9:30至10:30。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若到现场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个信封开标解密,则请到场人员携带好有效身份证明(防疫期需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或苏康码)、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请各投标人提前作好解密准备工作)到达开标现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开标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
8.2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4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610079136,腾讯会议软件中会议号为:873489032。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5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投标人更新的备案资料,在通过审核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请投标人及时提交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6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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