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庆市田径运动中心纺织南路综合训练馆改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aq-2023-304
预算金额60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箭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芳0556-870171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安庆市田径运动中心纺织南路综合训练馆改建项目
项目编号
GC-AQ-2023-304
招标人
安庆市田径运动训练中心(业余体校)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 徐老师、王老师         
电话:0556-5036710  0556- 5036969
最高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6095003.31 元
代理机构
安徽箭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集贤南路108号戏校大院内3栋1楼
电话:0556-87017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价格竞争法Ⅱ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2日9时00分
计划工期
270个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四川杰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工期
270个日历天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浆洗街 16 号 1 栋 21 层
21 号
投标价(元)
5554652.56元
项目负责人
 王菲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川2512010201131620
技术负责人
赵晓峰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综合训练馆新建工程第一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  称
 四川川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投标工期
270个日历天   
地  址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迎宾大道
298号4栋4-4号
投标价(元)
 5554628.48元
项目负责人
邓军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川2512011201488262
技术负责人
 周小兰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高水平赛事体育场馆运营保障提升工程一标段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  称
 河南裕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贰级
投标工期
270个日历天
地  址
 林州市东岗镇政府南院
投标价(元)
 5554684.87
项目负责人
杜梁梁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241131446779
技术负责人
 王冠林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西华县全民体育活动中心钢结构、幕墙、马道工程
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9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周芳,联系电话:0556-8701712。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5991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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