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通山县2022年耕地“非粮化”问题疑似图斑核查专项清理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89.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dp-2022039
预算金额89.85万元
招标公司通山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张峰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工17762800869
中标公司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9.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通山县2022年耕地“非粮化”问题疑似图斑核查专项清理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DP-202203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HBDP-2022039
三、项目名称
通山县2022年耕地“非粮化”问题疑似图斑核查专项清理工作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南环西路256号
中标(成交)金额:89.2(万元)
服务类 |
名称:2022年耕地“非粮化”问题疑似图斑核查专项清理工作 服务范围: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琦(组长),喻曙芳,阚丽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1-02
2、评审地点: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5%
2、收费金额:1.34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通山县九宫大道267号
联系方式:13907242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山县太平大道281号、原德行玻璃厂二楼
联系方式:17762800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工
电话:17762800869
相关下载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报价表.pdf报价表.pdf
- 通山县2022年耕地“非粮化”问题疑似图斑核查专项清理工作.docx通山县2022年耕地“非粮化”问题疑似图斑核查专项清理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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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11/notice_38d8d522f2c849a69a31a09074914a07.html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通山县农业农
村局)的(通山县2022年耕地“非粮化”问题疑似图斑核查专项清理工作)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通山县2022年耕地“非粮化”问题疑似图斑核查专项清理工作),属
于(商务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从
业人员212人,营业收入为1748.844628万元,资产总额为1629.811729万元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
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务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泾清项目管理有
日期:202
224
第三轮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通山县2022年耕地“非粮化”问题疑似图斑核查专项清理工作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9.2 | 60日历天 | ||||
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9.75236 | 60日0天 | 徐3的芳 | |||
湖北晓雲科技有限公司 | 8972236 | 60月天 |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投标人对数据签字认可 | 投标人对数据签字认可 | 投标人对数据签字认可 | |
拦标价 | 人民币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评委签名:张府
2022年10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通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编号:HBDP-2022039竞争性磋商文件通山县2022年耕地“非粮化”问题疑似图斑核查专项清理工作
2、采购计划备案号:HBDP-20220391、项目编号:HBDP-2022039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通山县2022年耕地“非粮化”问题疑似图斑核查专项清理工作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平大道281号、原德行玻璃厂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7、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6、最高限价:89.85236(万元)5、预算金额:89.85236(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项目名称:通山县2022年耕地“非粮化”问题疑似图斑核查专项清理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合同融资等政策。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1、供应商应具有工程测量或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资质。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4)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产品;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2)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搅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
3、方式:有意报价的供应商持下列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平大道281号、原德行玻璃厂二楼)报名:2、地点: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平大道281号、原德行玻璃厂二楼)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1、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三、获取采购文件(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
3、地点: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平大道281号、原德行玻璃厂二楼)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0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法定代表人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两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参加报名,资料不退还。
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平大道281号、原德行玻璃厂二楼)1、时间:2022年11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
联系人:张峰地址:通山县九宫大道267号名称:通山县农业农村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项目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釆购网》(www.ccgp_hubei.gov.cn)上发布。
联系电话:17762800869联系人:孟工地址:通山县太平大道281号、原德行玻璃厂二楼代理机构: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13907242635
1适用范围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监管部门”是指:通山县财政局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采购单位 | 采购人:通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 75号联系人:张峰 电 话:13907242635 |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通山县太平大道281号、原德行玻璃厂二楼联系人:孟工联系电话:17762800869 | |
项目名称 | 通山县2022年耕地“非粮化”问题疑似图斑核查专项清理工作 | |
采购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
质量目标 | 合格,符合核查工作整体目标 | |
预付款 | ■有 □无 | |
项目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合同融资等政策。(2)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搅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4)根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产品;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5)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工程测量或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 联 合 惩 戒 对 象 、 税 收 违 法 黑 名 单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 | |
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 |
最高预算价 |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89.8523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预算价废标。 |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踏勘,各供应商应自行踏勘。 |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 |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 |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一份。 |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 1、委托代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须出示一份未封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与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致。未按规定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规定时间内允许补正)2、供应商应确保公司名称、公章和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唯一性,若响应文件与报名文件公司名称、公章及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不一致,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规定时间内允许补正) | |
是否退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否 | |
资格审查方法 | 资格后审 | |
报价方式 | 清单报价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 11月02日上午09 时00 分 |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太平大道281号、原德行玻璃厂二楼)。 |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
磋商会议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磋商顺序:由会议主持人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的先后,逆次序开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专家 3 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代滴 | 否,磋商小组将推荐最终得分排名前3名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 |
磋商结果公告媒介 | 湖北政府采购网 | |
支付方式 | 现金或转账,按进度付款 | |
履约验收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 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2.《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 供应商履约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验收机构参加验 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3日内组织工程验收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是 | |
政府采购政策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具体格式和要求详见 “相关附件及要求”相应内容。(2)大中小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政府采购政策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本项目供应商是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具体格式和要求详见磋商响应文件。3)节能环保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采购合同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必须在节能产品品目内,提供相关证书。2.2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范围,在同等条件下(评审得分及报价相同相同)优先采购,提供产品相关证书。“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4)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打印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部用)。(5)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6)采购合同融资6.1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请。6.2供应商可统一通过“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一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登录系统,进入全省各地平台进行融资申请。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注册,注册信息、登录用户名等即可在全省各地通用。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根据自身需要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供应商可统一通过“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一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登录系统,进入全省各地平台进行融资申请。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注册,注册信息、登录用户名等即可在全省各地通用。 |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响应函附录;二、响应文件的编制5.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5.1响应文件以及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用简体中文。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5.3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受邀参加本文件多个包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5.4如因供应商只提供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或附件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补充和磋商5.5响应文件的组成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1.响应函;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2.7“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绿化和工程设施等。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3.供应商的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将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2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3.4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除上述以外的条款。4.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2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磋商小组确定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如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5“货物”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2.6“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9.《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8.其他材料7.技术文件;6.报价明细文件;5.资格审查资料;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磋商小组的组成15.本次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进行15.1磋商小组成员由专家三名及以上组成,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5.2磋商小组负责制定磋商文件、确定磋商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根据磋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12.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13.响应文件的递交13.1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14.迟交的响应文件14.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2.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在规定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四、报价要求9.报价以人民币报价。10.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台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11.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12.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及签章12.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一份。12.2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三、响应文件有效期7.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算起90日历日内保持有效,在此期间响应文件有效。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磋商小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8.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证明文件(如果有的话);;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6.计量单位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章单位。
21.2如果出现相同最低报价,磋商小组将要求相同最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再次报价,直至确定只有一个最低报价为止。21.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8.4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淮确定磋商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磋商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18.5第一轮磋商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3家供应商满足。18.6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降低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9.磋商文件修正19.1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9.2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3磋商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19.4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20.第二轮磋商20.1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0.2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足3家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21.最后报价3)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提交采购小组。2)采购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宇或者加盖印章。七、磋商的步骤16.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商务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过程。17.资格性评审17.1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17.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评审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磋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18.第一轮磋商18.1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8.2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8.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1)采购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合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3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台体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2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2.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磋商的,给予《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2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21.4最后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3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活动终止。
25.成交候选供应商因特殊原因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网,才可依据磋商小组评审结果次序依次递补。24.采购人从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审价最低(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3.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或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也可按事先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评审价时,小组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八、确定成交供应商22.5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供应商可统一通过“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一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登录系统,进入全省各地平台进行融资申请。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注册,注册信息、登录用户名等即可在全省各地通用。22.4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7.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十、签订合同2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九、发布成交公告
十二、质疑满足政府采购约定支付条件的,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十一、付款方式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等);质疑人法人(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公章;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其他联系号码无效)。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磋商过程有询问或质疑的,可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时间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8、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会,而于磋商会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7、质疑书未附明确证据,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代理质疑的授权代表及被授权人非同一单位员工的;
一、项目名称第三章采购人需求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十四、适用法律公告期内如有质疑,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十三、质疑处理
基本农田面积共75198.08亩,其中涉及两区的疑似图斑1462个,面2438.35亩,疑似图斑涉及到12个乡镇、九宫山管委会和林管局,共计159个行政村;1、核查范围:本次我县共计核查“非粮化”疑似图斑25273个,占用三、工作目标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咸政办电【2022】15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耕地“非粮化”清理整治成果,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保障粮食安全。开展了全县耕地“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排查各类耕地“非粮化”行为,构建长效监管机制,遏制新增耕地“非粮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二、任务依据通山县2022年耕地“非粮化”问题疑似图斑核查专项清理工作
五、服务期限:60日历天。1、以乡镇为单位开展、逐村逐图斑核查疑似图斑,通过内业判读、外业核查等方式查清疑似图斑问题定性类型、数量、面积和分布,并登记造册,形成各村逐图斑的核查信息表册、分析汇总形成各乡镇各村的疑似图斑核查台账表册,和工作调查底图资料、核查工作数据库、核查工作报告成果。四:核查工作成果3、后续工作:配合市、县开展“非粮化”的复核工作,并确保顺利通过省、市专家组的验收。并为“非粮化”后续的相关工作无偿提供技术支持。②以乡镇为单位开展、逐村逐图斑核查疑似图斑,通过内业判读、外业核查成果查清疑似图斑问题定性类型、数量、面积和分布,并登记造册,形成各村逐图斑的核查信息表册、分析汇总形成各乡镇各村的疑似图斑核查台账表册,和工作调查底图资料、核查工作数据库、核查工作报告成果。2、作业流程:(1)外业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开展、逐村逐图斑核查疑似图斑,各个工作小组成员深入卫星地图显示的每一个地块,用GPS定位确认,利用元道经纬相机和奥维互动地图APP对疑似图斑进行逐一核查,同步完成现状勘查、现场拍照等工作,详细记录图斑编号、耕地利用现状、测量核实图斑面积、权属承包人、问题类型认定等相关信息,全面掌握图斑情况。(2)内业工作:①套合土地年度变更调查、第三次国土调查等最新成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成果,结合本县实际变化情况,采用内业技术判读全面核查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的定性类型、数量、面积和分布,为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专项清理整改工作提供依据。
八、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核查工作整体目标,具体与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3.项目完工具备验收条件,3日内组织工程验收2.《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验收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履约验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及时响应。六、服务要求: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核查工作,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能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细则。2.1初步评审标准评审的依据和对象:评审的依据是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评审的对象是响应文件,而不依据外部证据。磋商小组将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磋商及评审:一、评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审办法、步骤及标准。第四章评审办法、步骤及标准
(2)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细则;(1)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细则;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细则。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细则。
(二)磋商(3)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细则;(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细则;(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细则;2.2.2评分标准(3)报价部分:见评审办法细则;
(1)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根据第一轮磋商的情况,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后的磋商文件发给参与磋商的供应商。2.第二轮磋商第一轮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最终需求方案或有效供应商的,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二轮磋商。(1)磋商小组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价格等进行磋商,并按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确定有效的供应商。1.第一轮磋商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1.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后由磋商小组对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三)评审第二轮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最后需求方案的,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最终采购需求方案确定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3)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响应供应商。(2)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书面响应,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3.1磋商小组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分标准及分值分配”中的具体计算公式。(3)价格评议磋商小组只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服务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2)技术评议磋商小组只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1)商务评议
(2)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1)磋商小组将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根据相关规定,按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报告。2.推荐成交供应商排序名单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审专家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4)计分办法3.2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其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条款及格式注:上述有1项不合格则磋商无效,只有通过上述评审后才有资格进入综合评分。二、评审办法细则:(3)采购人将组织采购结果确认磋商工作组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排名依次与供应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磋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磋商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的份数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基本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合格有效且与营业执照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拟派项目机构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 |
2.1.22.1.3 | 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 | 磋商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条的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其它内容 | 符合磋商文件的其它要求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 | (1)磋商报价:20分(2)商务部分:35分(3)技术部分:45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2(1) | 报价部分 |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
2.2.2(2) | 商务部分 | 响应文件制作 | 4分 | 磋商响应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详细目录、目录与正文内容顺序对应、查阅方便的得 4 分,缺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
2.2.2(2) | 商务部分 | 企业财 务状况 | 4分 | 2021 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亏损的得 4 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的复印件) |
2.2.2(2) | 商务部分 | 投入的设备 | 6分 |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配置合理、满足工程精度要求。优:4≤得分≤6分, 良:2≤得分<4分, 一般:0≤得分<2分。 |
2.2.2(2) | 商务部分 | 项目负 责人 | 6分 |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或测量)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的,得6分(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的复印件) |
2.2.2(2) | 商务部分 | 项目专 业人员 | 15分 | 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组人员具有测绘、水利或市政专业中级职称(或中级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最多得 15 分。(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的复印件) |
2.2.2(3) | 技术部分 | 实施方 案 | 10分 | 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 方案全面详细、结构清晰、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合理、服务方案中技术路线和工作流程总体设计科学、可行性强得 8 - 10 分;详细且基本合理的得 5-7分,服务方案技术路线和工作流程总体设计一般、可行性较差得 2-4分,不合理的或者未提供不得分。 |
2.2.2(3) | 技术部分 | 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 | 10分 | 实施工期计划合理,工作内容制定明确完善、程序规范、措施切实可行、有分阶段进度计划表、工期保证措施合理 可行的得 9-10 分,详细且基本合理的得 7 -8 分, 不够详细、针对性差但基本合理的得 3-6 分,不合理的或者未提供不得分。 |
2.2.2(3) | 技术部分 | 质量保障措施 | 10分 | 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控制原则、质量检查流程和质量检查标准,质量保障措施详细、可行,能保证成果质量要求的得 9-10 分;质量保障措施程序 规范、基本合理的得 7-8 分;不够详细、针对性差但基本合理的得 3-6 分, 不合理的或者未提供不得分。 |
2.2.2(3) | 技术部分 | 保密保 障措施 | 10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实施过程及项目成果的保密管理制度及措施,内容详实合理,设有专职保密人员的得 9-10 分;方案较完善、合理 、规范的得 7-8 分;方案不够完善、合理、规范的得 3-6 分,未提供不得分。 |
售后服 务承诺 | 5分 | 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完善、合理得 5 分 ;比较完善、合理得 3 分; 售后服务承诺内容不完善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书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项目规模:项目地点:项目名称:一、项目概况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竣工日期:2022年月日开工日期:2022年月日二、合同工期项目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资金来源:
(小写):元。(大写):。合同价款:四、合同价款项目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工程标准。三、项目质量
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六、发包人承诺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含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与供应商协商具体合同条款文件。五、组成合同的文件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详见合同附件)
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1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与采八、签订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七、承包人承诺
满足政府采购约定支付条件的,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十、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3天内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公告应发布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九、项目验收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上传至湖北省政府采购网。2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与
本合同生效后必须送备案。十二、合同备案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月日十一、合同生效
正本/副本一、封面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采购人名称):二、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响应文件(项目名称)
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并接受磋商文件中关于履约担保的相关规定。随同本响应函递交的附件《响应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承诺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如我方成交: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并踏勘现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的响应总报价、及本响应函附录所承诺的服务期限、质量目标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实施和完成本项目。
三、响应函附录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他补充说明:。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我方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和一切后果。同意按照你方可能要求进一步提供与采购有关一切数据或资料。
2、上表承诺内容由供应商填报并签署确认,如供应商不能接受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也应在“承诺内容”中注明,并注明偏差。1、上表各项条款内容由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进行填写、编辑、扩充。年月日备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名称)
序号 | 条款内容 | 承诺或响应内容 | 备注 |
1 | 响应报价 | ||
2 | 服务期承诺 | ||
3 | 服务质量标准 | ||
4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天 | |
5 | 响应内容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
6 | 项目负责人 | ||
…… |
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标段名称)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其他文件、参与磋商、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五、授权委托书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
六、资格审查资料1、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
3、未披露或未真实披露供应商与可能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关联单位的关系的相关情况视为弄虚作假。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1、在本表后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如要求)等的复印件。具体根据磋商文件资格条件和评审涉及的内容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备注:1、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办公地址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单位性质 | 成立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号 | 注册资金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基本账户账号 | |||||||||
员工总人数(人) | 其中 | 国家注册执业人员(人) | 高级职称人员(人) | |||||||
员工总人数(人)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人) | 初级职称人员(人) | |||||||
经营范围 | ||||||||||
关联企业说明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存在利害关系: | |||||||||
备注 |
(项目名称)项目服务机构人员一览表2、拟投入本项目服务机构人员表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序号 | 姓名 | 担任职务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执业资格 | 主要履历及业绩 |
(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附:相关人员证件(项目负责人除外)。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称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 | 专业 | |||||||||
注册资质 | 证书编号 | ||||||||||
本工程拟出任职务 | 工作年限 | 专业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经历 | |||||||||||
年月 | 单位 | 工程名称 | 担任职务 | 证明人 | 联系电话 | ||||||
目前承担工作 | |||||||||||
担任职务 | |||||||||||
奖惩情况 |
4.1供应商信誉声明(承诺)4、供应商信誉情况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备注:在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等的复印
..........3、.....2、......我方在此声明如下:1、......(采购人名称):
4.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1、本格式承诺的内容供应商应针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项要求承诺的内容、评审办法要求承诺的内容、采购需求提供承诺的要求,自行添加完善相关内容,在此对其信誉情况做出说明。如上格式文件所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要求分别做出说明(各成员分别签署盖章)。备注: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自行补充。5、其他资格资料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自身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本磋商文件有其他信用查询要求,还应根据要求自行查询相关结果附在本表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备注: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添加九、其他材料格式自拟八、技术文件格式自拟七、报价明细文件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采购代理机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投标人(公章):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勿填写本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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