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市北停车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有关单位: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收款人具体信息如下:
收款人: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913206001382918758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通崇川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数字人民币、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投标人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数字人民币等现金方式缴纳的 保证金,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风险,在投标 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办理的费用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人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或办理凭证的扫描件放入资格审查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递交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现变更为: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收款人具体信息如下:
收款人: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111821209000001655
收款银行:工行南通分行崇川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数字人民币、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现金等形式。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投标人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数字人民币等现金方式缴纳的保证金,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办理的费用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人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或办理凭证的扫描件放入资格审查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递交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二、本通知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三、本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人: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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