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皖宝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石灰分公司煤炭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RA23080301742
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至时间:2023-08-10 10:00
报价截至时间:2023-08-11 11: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洗粒煤
规格型号:8-13mm,粒度:8mm以上粒级≥85%
品牌:
采购数量:1000
一、交货地址:安徽池州市贵池区石灰分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1、收货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前江工业园安徽皖宝石灰分公司 。联系人:朱玉明 联系方式:15249913095
2、交货方法:分2-3批次进行供货,预计30天内供完,具体批次量与供货时间根据买受人要求进行通知到货。
3、运输方式:散装,现场使用全自卸车辆运输,出卖人负责物流及相关费用。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且现场必须使用全自卸车辆运输。
3、计量以甲方石灰分公司地磅数据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有权派员监磅。
4、结算方式及时间:单价合同,供货量为1000吨±10%,按时结算,现款。超出供货要求10%以上,甲方不予追加,乙方可做赠送或自行退回处理。结算时乙方凭全额增值税发票(一票制)(税率13%)办理入库结算,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完成财务入账手续后3个月内完成付款,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若买受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账期内将供方的货款支付完毕的,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付款账期。
5、乙方应保证按甲方所需煤炭的质量和时间供货,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甲方有权追偿。
6、验收标准、方法:
①计量以甲方石灰分公司地磅数据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有权派员监磅。
②煤炭入库验收由甲方现场(石灰分公司)取样并以甲方化验室化验结果为考核依据,乙方提供货物出厂检验报告,可派员参与甲方取样化验全过程,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7、质量异议:
①产品质量以买受人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若判定产品质量不合格,除买受人同意接收外,买受人权作退货处理,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质量不合格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②出卖人若对质量检验结果持有异议,应在收到买受人质量检验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双方协商处理;否则视为出卖人认同需方质量检验结果,并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8、出卖人保证所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出卖人对所供货物如涉及安全环保职业危害等注意事项,应提前书面告知买受。出卖人对所供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职业危害负责,若所供货物在到站发生安全职业危害时间,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同时买受人有权终止本协议及当期订单合同的履行,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负责。
9、未尽事宜见附件“合同模板”
四、技术条款:1、化学成份及质量见附件要求。
2、供货期间做到装运全过程中,从感官上无明显发现煤粉灰弥散现象。
3、现场检测无矸石或杂石参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4、验收及处理方法:①煤炭入库验收由甲方现场(石灰分公司)取样并以甲方化验室化验结果为考核依据,乙方提供货物出厂检验报告,可派员参与甲方取样化验全过程,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②质量无法达到约定按以下方法调整(合同不含税单价):
1)挥发分(Vad)≤8%,8%<挥发分≤9%时扣20元/吨,9%<挥发分≤10%时扣40元/吨,≥10%判废;
2)灰分(Aad)≤16%,16%<灰份≤17%时扣20元/吨,17%<灰份≤18%时扣40元/吨,灰分>18%判废;
3)发热量(Qnet.ad)≥6800Kcal/Kg每减少100Kcal/Kg扣20元/吨,≤6600Kcal/Kg判废;
4)硫(St.ad)≤0.5%,0.5%<灰份<0.6%时每增加0.01%扣20元/吨;≥0.6%判废;
5)水分(Mar)≤7%,>7%的每超1%扣1%的吨位,累计计算;≥9%判废;
6)固定碳≥77%,76%<固定碳≤77%时扣10元/吨,75%<固定碳≤76%时扣20元/吨,≤75%判废
7)粒度8-13mm,要求粒度8mm以上≥85%,80%<粒度≤85%时扣20元/吨,75%<粒度≤80%时扣40元/吨,≤75%判废;
8)逾期扣款,对于逾期的供应量,逾期在5天(含5天)之内,每超一天扣5元/吨扣款;逾期7天(含7天)之内按每超一天扣10元/吨扣款;逾期超过7天拒收。
以上指标如果发生判废由卖方自行拖回,买方概不负责。
③非煤物件混入,如铁件、水泥砼块等,给甲方设备带来隐患或损毁的,甲方有权按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追偿;
④质量不合格所涉及的单价扣款数量按本合同合计吨位综合扣款。
5、未尽事宜见附件“合同模板”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六、报名要求:1、供应商具备煤炭加工、销售资质。
七、资质要求: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至时间:2023-08-10 10:00
报价截至时间:2023-08-11 11: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洗粒煤
规格型号:8-13mm,粒度:8mm以上粒级≥85%
品牌:
采购数量:1000
一、交货地址:安徽池州市贵池区石灰分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1、收货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前江工业园安徽皖宝石灰分公司 。联系人:朱玉明 联系方式:15249913095
2、交货方法:分2-3批次进行供货,预计30天内供完,具体批次量与供货时间根据买受人要求进行通知到货。
3、运输方式:散装,现场使用全自卸车辆运输,出卖人负责物流及相关费用。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且现场必须使用全自卸车辆运输。
3、计量以甲方石灰分公司地磅数据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有权派员监磅。
4、结算方式及时间:单价合同,供货量为1000吨±10%,按时结算,现款。超出供货要求10%以上,甲方不予追加,乙方可做赠送或自行退回处理。结算时乙方凭全额增值税发票(一票制)(税率13%)办理入库结算,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完成财务入账手续后3个月内完成付款,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若买受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账期内将供方的货款支付完毕的,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付款账期。
5、乙方应保证按甲方所需煤炭的质量和时间供货,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甲方有权追偿。
6、验收标准、方法:
①计量以甲方石灰分公司地磅数据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有权派员监磅。
②煤炭入库验收由甲方现场(石灰分公司)取样并以甲方化验室化验结果为考核依据,乙方提供货物出厂检验报告,可派员参与甲方取样化验全过程,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7、质量异议:
①产品质量以买受人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若判定产品质量不合格,除买受人同意接收外,买受人权作退货处理,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质量不合格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②出卖人若对质量检验结果持有异议,应在收到买受人质量检验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双方协商处理;否则视为出卖人认同需方质量检验结果,并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8、出卖人保证所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出卖人对所供货物如涉及安全环保职业危害等注意事项,应提前书面告知买受。出卖人对所供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职业危害负责,若所供货物在到站发生安全职业危害时间,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同时买受人有权终止本协议及当期订单合同的履行,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负责。
9、未尽事宜见附件“合同模板”
四、技术条款:1、化学成份及质量见附件要求。
2、供货期间做到装运全过程中,从感官上无明显发现煤粉灰弥散现象。
3、现场检测无矸石或杂石参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4、验收及处理方法:①煤炭入库验收由甲方现场(石灰分公司)取样并以甲方化验室化验结果为考核依据,乙方提供货物出厂检验报告,可派员参与甲方取样化验全过程,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②质量无法达到约定按以下方法调整(合同不含税单价):
1)挥发分(Vad)≤8%,8%<挥发分≤9%时扣20元/吨,9%<挥发分≤10%时扣40元/吨,≥10%判废;
2)灰分(Aad)≤16%,16%<灰份≤17%时扣20元/吨,17%<灰份≤18%时扣40元/吨,灰分>18%判废;
3)发热量(Qnet.ad)≥6800Kcal/Kg每减少100Kcal/Kg扣20元/吨,≤6600Kcal/Kg判废;
4)硫(St.ad)≤0.5%,0.5%<灰份<0.6%时每增加0.01%扣20元/吨;≥0.6%判废;
5)水分(Mar)≤7%,>7%的每超1%扣1%的吨位,累计计算;≥9%判废;
6)固定碳≥77%,76%<固定碳≤77%时扣10元/吨,75%<固定碳≤76%时扣20元/吨,≤75%判废
7)粒度8-13mm,要求粒度8mm以上≥85%,80%<粒度≤85%时扣20元/吨,75%<粒度≤80%时扣40元/吨,≤75%判废;
8)逾期扣款,对于逾期的供应量,逾期在5天(含5天)之内,每超一天扣5元/吨扣款;逾期7天(含7天)之内按每超一天扣10元/吨扣款;逾期超过7天拒收。
以上指标如果发生判废由卖方自行拖回,买方概不负责。
③非煤物件混入,如铁件、水泥砼块等,给甲方设备带来隐患或损毁的,甲方有权按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追偿;
④质量不合格所涉及的单价扣款数量按本合同合计吨位综合扣款。
5、未尽事宜见附件“合同模板”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六、报名要求:1、供应商具备煤炭加工、销售资质。
七、资质要求: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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