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福建实联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英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兴大道樟林路转角公园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区十三届政府2023年第27次常务会议纪要(二)([2023]5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与樟林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4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福兴大道樟林路转角公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内容包括临时商业配套建筑1座,建筑占地面积约300㎡,停车位约76个(其中规划充电车位24个)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的城市公共广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5403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04 月 30 日09 时 00 分 00 秒至2024 年 05 月 09 日17 时00 分00秒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采取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发包价为3644109元。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05 月 17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福建地矿大厦4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 年 05 月 09 日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办公楼19层,邮编:350011
电子邮箱: /
电话:18250476797,传真: /
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福建地矿大厦4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600506,传真: /
联系人:黄金星、周梅金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地 点: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办公楼19层
附件1-1:确认通知(适用于邀请招标)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