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桂鑫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凤山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审室及认罪认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CZC2023-C3-990098-GXGX)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9.0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c2023-c3-990098-gxgx
预算金额69.08万元
招标公司凤山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鑫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兰晴0778-2302888
中标公司中移建设有限公司69.0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CZC2023-C3-990098-GXGX
二、项目名称:凤山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审室及认罪认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莫运春,杨易姹,罗燕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桂价费【2011】55 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3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
8.2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凤山县朝阳大道36号
联系方式:0778-6817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桂鑫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路8号西城铭苑小区1栋1-401号房
联系方式:0778-2302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晴
电 话:0778-2302888
二、项目名称:凤山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审室及认罪认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690815(元)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凤山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审室及认罪认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凤山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审室及认罪认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凤山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审室及认罪认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主要基于视频会议的检察机关远程提讯系统,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组成多方远程提讯及庭审同录存储系统。建立专网专线,通过远程视频同步高清设备,实现两地实时影音传播,包含有1.远程提讯系统服务;2.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听取意见系统服务;3.系统云集成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 符合国家、行业和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 符合国家、行业和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莫运春,杨易姹,罗燕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桂价费【2011】55 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3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
8.2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凤山县朝阳大道36号
联系方式:0778-6817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桂鑫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路8号西城铭苑小区1栋1-401号房
联系方式:0778-2302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晴
电 话:0778-230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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