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聂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德阳市罗江区民政局对“德阳市罗江区购买社会组织等入驻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含区公益慈善服务中心、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服务项目”实施单位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组织前来参加。
1.比选条件
本项目业主为德阳市罗江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德阳市罗江区购买社会组织等入驻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含区公益慈善服务中心、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服务要求
2.1项目地点:德阳市罗江区。
2.2 服务内容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等入驻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含区公益慈善服务中心、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服务项目:
2.2.1 培训辅导服务。根据区民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区儿童督导员(7名)、儿童主任(93名)等儿童福利政策法规、关爱服务业务技能等培训辅导不少于1场,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鼓励承接机构主动发现、挖掘和培育项目所在地的儿童关爱服务人才,壮大本地专业化关爱服务队伍。
2.2.2 热线处置服务。要安排不少于1名专业社工人员负责接听我区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组织各镇未保站、相关社会组织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处置涉未成年人的突发事件,接待主动求助的未成年人,并及时报送区民政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2.2.3 危机介入服务。对镇、村上报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群体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以及因突发事件致困致孤等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协助做好应急处置、防范化解、临时生活照料等。
2.2.4 假期关爱服务。利用寒暑假、周末、六一儿童节等节假日,举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常识培训、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文化学习、社会劳动实践、兴趣爱好培育、未保法宣传等活动不少于10场。
2.2.5 心理关怀服务。组织心理专业医师对困境、留守和流动儿童开展一次心理健康及其影响因素测评,测评率不低于10%,按照一人一册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包括筛查、访谈、咨询、诊疗、随访和康复管理等在内的服务机制。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儿童,主动沟通,及时告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儿童链接心理咨询相关资源,引导儿童和家长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心理问题;利用区未保中心心理咨询室对主动前往或由监护人陪同前往求助的儿童进行1对1心理辅导,并及时上报民政等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建议监护人将其转介到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由专业的心理医生或精神科医生为儿童提供心理矫治、药物治疗及住院治疗等。
2.2.6 资源链接服务。积极链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爱心人士、志愿者等资源,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日常关爱、节日慰问、法律援助、教育资助以及临时救助等服务,为有意愿和能力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发展提供支持。
2.2.7 公益慈善服务。制定区域公益慈善服务阵地的建设、运行管理、调度督导等制度1套。强化辖区内公益慈善人才培养,全覆盖建立社区(村)慈善基金并赋能运行。汇总镇、村(社区)两级公益慈善服务阵地收集的慈善需求,策划实施慈善项目不少于5个,广泛对接内外资源,为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提供支撑。统筹各级、各方面力量和渠道广泛开展募捐,支持指导乡镇、村(社区)两级公益慈善服务阵地实施公益慈善项目不少于7个。开展“天府慈善月”宣传活动1场,覆盖人群不少于1000人;每月开展公益集市不少于1次。
2.2.8 社会组织服务。开展品牌社会组织培育不少于2家。组织实施“幸福罗江”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支持不少于5家社会组织实施老幼关爱、社区治理等微项目。加大老幼服务和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不少于6个,场镇社区社会组织备案不少于4个。
并完成区民政局要求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其他工作,负责我区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的监督指导、评估验收等工作。
2.3采购预算:德阳市罗江区购买社会组织等入驻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含区公益慈善服务中心、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服务项目的资金为12万元。
3. 相关资格要求
德阳市罗江区购买社会组织等入驻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含区公益慈善服务中心、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承担公共服务职能且具备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成为承接主体,承接主体应符合国家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3.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3具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3.6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3.7承接主体的具体条件由购买主体依据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及购买服务的内容确定。
4. 比选相应文件组成
4.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4.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详见附件1)。
4.3 承诺函(详见附件2)。
4.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承诺函详见附件3)。
4.5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4),报价函(详见附件5)。
4.6 项目申报书。
5. 报名、比选地点及时间
5.1 报名地点:德阳市罗江区民政局608室,并领取比选文件。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携带:1.单位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以上1收原件,2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
5.2报名时间:2024年5月9 日9:00(北京时间)至2024年5月15日5:00(北京时间)。
5.3 比选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北京时间)。
5.4 比选地点:德阳市罗江区民政局602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发布。发布网址: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ojiang.gov.cn)、“罗江社工”微信公众号。
7.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德阳市罗江区民政局。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景乐南路377号
联系人:聂老师。
电话:0838-3121123。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承诺函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5.报价函
德阳市罗江区民政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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