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沪陕高速公路如皋港东互通工程施工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沪陕高速公路如皋港东互通工程施工项目 沪陕高速公路如皋港东互通工程施工项目(RG-DHTSG01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沪陕高速公路如皋港东互通工程已批准建设,本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3]587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南通市交通运输局以通交建许字[2023]000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为适应区域路网布局,顺应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新常态,主动融入苏南,对接上海,拟在现状沪陕高速公路(G40)距西侧如皋港互通约7.0km,距东侧九华互通约7.0km处增设如皋港东互通。项目位于如皋市长江镇,沪陕高速与如皋港港口连接线交叉处。采用“A型单喇叭”互通方案实现如皋港港口连接线与沪陕高速的衔接。项目总投资约2.75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71亿元。1、本项目里程3.786km,其中互通主线改造范围全长1.144公里,新建匝道全长2.212公里,被交道改造范围全长0.43公里。其中:1)如皋港东互通主线为沪陕高速,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42米,双向8车道;2)沪陕高速与如皋港港口连接线衔接匝道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A、B、D、E匝道宽度均为10.5米,其中行车道宽4.5m,左侧硬路肩宽1.5m(含左侧路缘带0.5m),右侧硬路肩宽3m(含右侧路缘带0.5m),土路肩宽2×0.75m。C匝道宽度为19.5m,其各部分组成为:中央分隔带1.0m,左侧硬路肩2×1.0m(包含0.5m路缘带),行车道2×4.5m,右侧硬路肩2×3.0m(包含0.5m路缘带),土路肩2×0.7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3)被交路段为如皋港港口连接线(G204),现状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26m。被交段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2.1.2全线设置1处互通式立交,含匝道收费站1处。设置一处4入4出互通收费站,其中设置2入/2出ETC车道。2.1.3设如皋港东互通收费站管理用房一处,占地面积9亩,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2.2招标范围:施工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土石方、地基处理、防护与排水、桥涵及通道、路面(含收费广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保及景观设施;机电工程、通讯及智慧交通工程;收费站及收费管理用房全部建安工程等;边坡、边沟内外、绿化隔离带、互通区绿化施工;被交路的路基路面、交安、机电系统的改造施工;施工范围内的交通组织和临时保通等。房建实施范围:上述施工范围内收费站管理用房的新建和缺陷责任期维护工作。2.2计划工期:施工期:20个月,自2024年1月20日至2025年9月20日;其中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跨沪陕高速全部施工内容。缺陷责任期24个月。2.3工程质量:施工期: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2.4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要求,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条件:采用独立投标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承担非高速公路段(收费站至被交公路段)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承担高速公路段(收费站至高速公路段)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承担收费站管理用房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②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至少包含全部上部工程),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分工与职责。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月1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注:类似工程指高速公路工程新建或高速公路工程改扩建或新增高速互通工程,下同。(4)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5)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要求a、项目经理(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自2018年1月1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担任过一个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注:类似工程指高速公路工程新建或高速公路工程改扩建或新增高速互通工程。b、项目总工(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总工)具有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自2018年1月1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担任过一个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注:类似工程指高速公路工程新建或高速公路工程改扩建或新增高速互通工程。备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若因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指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3年8月~10月或2023年9月~11月或2023年10月~12月)。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3楼联系人:顾小霞电话:0513-87539026招标代理: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惠政东路188号联系人:张林清电话:18912214521邮编:2265008.其他8.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30,解密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30至10:00。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若到现场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个信封开标解密,则请到场人员携带好有效身份证明、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请各投标人提前作好解密准备工作)到达开标现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开标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8.2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8.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8.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1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9:30)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919-634-319,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8.5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投标人更新的备案资料,在通过审核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请投标人及时提交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8.6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8.7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二〇二三年十二月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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