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桥经济开发区绿化管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江桥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黄桥经济开发区绿化管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 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黄桥经济开发区。
(2)工程规模:
一标段:黄桥经济开发区东北区域,绿化管护面积33.76万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为121.54万元;
二标段:黄桥经济开发区西南区域,绿化管护面积29.20万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为105.12万元;
三标段:黄桥经济开发区东南区域,绿化管护面积25.73万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为92.63万元;
四标段:黄桥经济开发区西北区域,绿化管护面积21.27万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为76.57万元。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3)管护期限:一年(年底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一年一签,不得超过三年)。
(4)质量标准:合格(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养护标准)。
2.2招标范围
黄桥经济开发区绿化管护工程的绿化管护,具体包括绿化养护、修剪施肥、防病治虫、抗旱及环境清扫等内容;绿化管护总面积109.96万平方米。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四个标段;一标段:黄桥经济开发区东北区域(绿化管护面积33.76万平方米);二标段:黄桥经济开发区西南区域(绿化管护面积29.20万平方米);三标段:黄桥经济开发区东南区域(绿化管护面积25.73万平方米);四标段:黄桥经济开发区西北区域(绿化管护面积21.27万平方米)。
投标人可任意参加四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按标段顺序进行,如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其他标段中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4付款方式:每年12月31日按实际养护费用一次性结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具备相应的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未完工验收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
(2)①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其他:
1)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必须具备相应的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是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的,则无需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职称证书未显示园林绿化专业,则按《建城【2009】157号第五(七)条》执行,提供相关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投标人项目部成员应配备不少于4名养护技术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专业操作证书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8)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本项目必需设备的自购发票或满足项目实施期的租赁协议(含设备原始购买发票)原件。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必需设备包括:农药喷雾机1台,喷洒水管100m,剪草机3台,绿篱修剪机2台,洒水车1辆,升降工作车1台,运输车1辆等主要设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6日17:30止(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到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泰兴市高新技区科能路11号)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报名登记时,经办人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报名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社会保险,格式见附件一、附件二);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本项目必需设备的自购发票或满足项目实施期的租赁协议(含设备原始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的,报名不通过。必需设备包括:农药喷雾机1台,喷洒水管100m,剪草机3台,绿篱修剪机2台,洒水车1辆,升降工作车1台,运输车1辆等主要设备。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评标办法
5.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招标文件。
5.2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6、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以下”一栏(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江桥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桥经济开发区 地 址:泰兴高新区科能路11号
联系人:戴 伟 联 系 人:周 玲
电 话:18362835488 电 话:17851392818
2022年1月22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特此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职务: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电话:
受委托人邮箱: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事项: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附:投标事务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提供按泰住建【2017】64号文《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文件执行)。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