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港商务大厦项目停车场充电桩运营管理服务招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日期:2022-08-22 项目收藏
所属地区 | 广东 | 投标截止时间 | *** | 资质要求 | 或者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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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深圳市特区建发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现拟招选一家停车场充电桩运营管理服务单位承担我司金港商务大厦项目停车场充电桩的更换升级与运营管理。现对相关行业公司进行公开招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公司参选。
一、项目名称
金港商务大厦项目停车场充电桩运营管理服务招选。
二、招选方式
公开招选。
三、项目概况
深圳市特区建发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是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国有企业,目前在深圳经营管理包括创智云城、金港商务大厦、乐府广场、尚智科技园、海智云谷、绿智创谷等科技园区与产业综合体项目,作为“空间提供商”、“服务赋能者”、“产业合伙人”,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产业力量。
金港商务大厦项目地下停车场设置有新能源汽车充电装置,包括61台双枪充电桩、9台单枪充电桩,共70台131个充电枪,均为单台额定功率7KW、220V交流电充电桩(慢充)。原充电桩已运行4年,系统落后,需进行更换改造,加装视频监控系统,保证所有充电设施监控无死角,实现全覆盖,升级实时联网系统,为客户提供手机APP、支付宝、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多种服务终端对接运营系统,方便客户使用,构建“场+位+车+桩+网”一体化协同的停车充电运营网络生态。
为便于统一与专业化管理,现需招选一家停车场充电桩运营管理服务单位,承担金港商务大厦项目停车场充电桩的更换改造升级与运营管理。
四、招选范围及内容
(一)招选范围
本次招选服务为金港商务大厦项目停车场充电桩的更换改造升级,实现与停车场管理系统一体化运维,保障项目停车场充电桩运营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服务。
(二)招选服务内容
1.第三方运营单位对金港商务大厦项目停车场充电桩进行更换改造,改造后实现场、桩、位设备上云,接入项目停车场管理云平台体系,实现云端设备监控,一体化运维。
2.第三方运营单位通过平台系统提供充电服务、在线运营、计费结算、充值管理、数据分析、运维监控和管理等高效精准的停车场充电桩运营管理,满足客户使用需求。
3.第三方运营单位负责保障充电桩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及使用监管等,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改造后充电桩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由第三方运营单位自行更换充电桩,更换的充电桩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质量要求等同或优于原有充电桩。
(三)技术要求
1.停车场充电桩系统实现充电服务主要功能,为客户提供充电便利和云端服务,包括手机APP、支付宝、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多种服务终端能够实现查场、找桩、订位、入位导航、充电、优惠、支付、积分、订单、开票、退款等常用便捷功能。
2.停车场充电桩系统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能够为管理单位提供监控录像查询及实时监控功能,充电桩系统有电源保护功能,能够为现场管理单位或人员提供紧急启停、信息参数显示、电压异常保护功能、自检及报警故障推送等应急功能,并有设备自检、后台在线运维、现场月度巡检和故障设备报修等相关运维服务。
3.停车场充电桩系统可接入园区智慧平台系统,提供系统运行状态、订单与收入数据及小程序缴费等接口,对停车场充电桩进行数据收集并统一管理,满足对充电桩的日常监控、在线运营管理、充电服务管理、充电数据的采集分析、智能化远程控制等,实现安全、开放、灵活、易用、共享的“停车+充电”运营管理平台,构建“场+位+车+桩+网”一体化协同的停车充电运营网络生态。
五、合作模式
以上服务均由第三方运营服务单位提供,本项目投资费用由第三方运营服务单位自行筹措,充电运营服务费用由基础电费和充电服务费组成,运营期内第三方运营服务单位可自主经营充电设施并向充电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以行业公允价格),定价权归第三方运营服务单位所有,我司按比例分成获得充电服务费收入,充电服务费的计量根据第三方运营服务单位运营后台统计为准。
(一)基础电费
充电桩的基础电费标准为1.25元/度,由第三方运营服务单位向我司支付(后续基于市场电价浮动情况,我司有权调整基础电费标准,运营方须无条件接受)。
(二)充电服务费我司最低分成比例
投入运营的充电桩为运营方自行更换的, 我司按照充电服务费收入的分成比例不低于70%(含)。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署生效开始,运营服务期为5年。
七、拟采用的评选方法
拟采用综合评审法。
八、参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参选单位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打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二)参选单位拥有自主开发的停车场充电桩运营、管理、监控、维护平台或系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三)5年内,参选单位须具有园区、综合体、会展、航空枢纽、交通场站等停车场充电桩项目运营经验案例不少于2个(提供2017年8月1日以来符合要求的项目合同的首尾页及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四)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九、招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6日
一、项目名称
金港商务大厦项目停车场充电桩运营管理服务招选。
二、招选方式
公开招选。
三、项目概况
深圳市特区建发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是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国有企业,目前在深圳经营管理包括创智云城、金港商务大厦、乐府广场、尚智科技园、海智云谷、绿智创谷等科技园区与产业综合体项目,作为“空间提供商”、“服务赋能者”、“产业合伙人”,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产业力量。
金港商务大厦项目地下停车场设置有新能源汽车充电装置,包括61台双枪充电桩、9台单枪充电桩,共70台131个充电枪,均为单台额定功率7KW、220V交流电充电桩(慢充)。原充电桩已运行4年,系统落后,需进行更换改造,加装视频监控系统,保证所有充电设施监控无死角,实现全覆盖,升级实时联网系统,为客户提供手机APP、支付宝、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多种服务终端对接运营系统,方便客户使用,构建“场+位+车+桩+网”一体化协同的停车充电运营网络生态。
为便于统一与专业化管理,现需招选一家停车场充电桩运营管理服务单位,承担金港商务大厦项目停车场充电桩的更换改造升级与运营管理。
四、招选范围及内容
(一)招选范围
本次招选服务为金港商务大厦项目停车场充电桩的更换改造升级,实现与停车场管理系统一体化运维,保障项目停车场充电桩运营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服务。
(二)招选服务内容
1.第三方运营单位对金港商务大厦项目停车场充电桩进行更换改造,改造后实现场、桩、位设备上云,接入项目停车场管理云平台体系,实现云端设备监控,一体化运维。
2.第三方运营单位通过平台系统提供充电服务、在线运营、计费结算、充值管理、数据分析、运维监控和管理等高效精准的停车场充电桩运营管理,满足客户使用需求。
3.第三方运营单位负责保障充电桩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及使用监管等,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改造后充电桩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由第三方运营单位自行更换充电桩,更换的充电桩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质量要求等同或优于原有充电桩。
(三)技术要求
1.停车场充电桩系统实现充电服务主要功能,为客户提供充电便利和云端服务,包括手机APP、支付宝、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多种服务终端能够实现查场、找桩、订位、入位导航、充电、优惠、支付、积分、订单、开票、退款等常用便捷功能。
2.停车场充电桩系统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能够为管理单位提供监控录像查询及实时监控功能,充电桩系统有电源保护功能,能够为现场管理单位或人员提供紧急启停、信息参数显示、电压异常保护功能、自检及报警故障推送等应急功能,并有设备自检、后台在线运维、现场月度巡检和故障设备报修等相关运维服务。
3.停车场充电桩系统可接入园区智慧平台系统,提供系统运行状态、订单与收入数据及小程序缴费等接口,对停车场充电桩进行数据收集并统一管理,满足对充电桩的日常监控、在线运营管理、充电服务管理、充电数据的采集分析、智能化远程控制等,实现安全、开放、灵活、易用、共享的“停车+充电”运营管理平台,构建“场+位+车+桩+网”一体化协同的停车充电运营网络生态。
五、合作模式
以上服务均由第三方运营服务单位提供,本项目投资费用由第三方运营服务单位自行筹措,充电运营服务费用由基础电费和充电服务费组成,运营期内第三方运营服务单位可自主经营充电设施并向充电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以行业公允价格),定价权归第三方运营服务单位所有,我司按比例分成获得充电服务费收入,充电服务费的计量根据第三方运营服务单位运营后台统计为准。
(一)基础电费
充电桩的基础电费标准为1.25元/度,由第三方运营服务单位向我司支付(后续基于市场电价浮动情况,我司有权调整基础电费标准,运营方须无条件接受)。
(二)充电服务费我司最低分成比例
投入运营的充电桩为运营方自行更换的, 我司按照充电服务费收入的分成比例不低于70%(含)。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署生效开始,运营服务期为5年。
七、拟采用的评选方法
拟采用综合评审法。
八、参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参选单位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打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二)参选单位拥有自主开发的停车场充电桩运营、管理、监控、维护平台或系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三)5年内,参选单位须具有园区、综合体、会展、航空枢纽、交通场站等停车场充电桩项目运营经验案例不少于2个(提供2017年8月1日以来符合要求的项目合同的首尾页及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四)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九、招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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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琪
手机:1381169808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03
邮箱:wangqi@dlzb.com
QQ:351452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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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qi@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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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8-22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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