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材保障部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器材保障部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器材保障部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器材保障部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TC2312164
数量:壹项(2024年~2026年3年)
项目概况:器材保障部内库房搬运工作,主要包括器材卸货、开箱、上架、协助检验验收、送验、搬运、包装物清运等;各库房的配送工作,包括配合理化送验、送货、试验料回收;设备维护(水切割设备掏泥);铝屑清理;配合设备装夹等。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4425元/人次(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和外资控股企业/独资企业);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相应年份的“内审财务状况表”。因成立时间不足无法全部提供的,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相应材料;成立晚于2023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注:截图必须体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
4)投标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提供相应声明文件(声明函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7时(北京时间),登录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http://ebid.eavic.com/cms/index.htm)进行注册并进行购买,现场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付款确认后,可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标书售后不退。
汇款信息:
开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04961920036229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线上电子文件加密上传至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线下纸质文件密封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www.eavic.com/)上发布。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7. 特别说明
本项目同时使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程序,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制作、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公示等工作均同时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CA数字认证证书请及时于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购买,否则无法进行线上投标。具体请参看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发布的相关指南,有关事项请与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招投标专区客服联系,客服电话:400 890 0880。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招标人只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文件。未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纸质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024-86598715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联系人:田兴鹏
电话:010-62108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