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德清绿城浙咏置业德清晓月澄庐项目一期室外家具供货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4
公告正文

招标基本信息

招标名称:德清绿城浙咏置业德清晓月澄庐项目一期室外家具供货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行业:精装修>户外家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湖州
报名截止日期:2023-03-14
注册资本要求:无
招标范围及要求

德清绿城浙咏置业有限公司就德清晓月澄庐项目一期室外家具供货安装工程等内容进行招标,诚挚欢迎有能力承接本标的供应/(安装)的供方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德清晓月澄庐项目一期
2、工程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 区舞阳街道河图路与科源路交叉口往东200米
3、招标内容:德清晓月澄庐室外家具供货安装工程
4、招标形式:本项目室外家具供货安装工程为交钥匙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形式,含产品价格(统一报人民币产品出厂价,进口产品报到岸价,含税金、利润等)、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指货物运抵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安装费、调试费、培训及技术服务费及供方认为必需的其它费用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内容。
5、标段数: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6、投标保证金金额: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线上招标文件截标前,如在截标前未缴纳,按废标处理。
7、中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
8、付款方式:
8.1首次付款前7天,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5 %的履约保证金。
8.2收到中标人5 %履约保证金,招标人需支付合同总额的20 %作为预付款。
8.3室外家具安装完毕并经招标人现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分批供货时,分批支付)。
8.4项目集中交付小业主并结算完成后,招标人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5%。
8.5余5% 金额(结算总额)作为质量保修金,贰年保修期满后,中标人向招标人申请付款并提供相应的请款资料,经招标人核实无应扣款项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8.6中标人收取款项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供相等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付款至结算金额的95%之前,中标人应提供结算款总额的发票。如中标人逾期提供发票的,招标人有权顺延相应的期限付款,但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8.7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赔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在扣除中标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相关费用等(如有)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计息)。
9、履约担保: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5 %的履约保证金(采用支票或汇票形式)。
10、工程情况介绍:
(1)业态: 小高层、叠墅、幼儿园
(2)本次招标项目131933.76 ㎡,其中地下约46861.56㎡,地上约85072.2 ㎡,由3幢11层洋房、2幢12层人才房、16幢4-6层叠墅、1幢4层幼儿园组成,建筑高度为 12.8-35.6m。毛坯交付,公区精装修,幼儿园精装修。
11、质量要求:1、安装的游乐设施应满足方案设计要求,设施外形美观,满足项目展示要求,材质经久耐用;2、确保所有设施、器械等质量及安装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及绿城集团相关验收规范且通过集团验收。
12、施工工期:2023年4月30日前安装完成。
13、供货方式:乙供
14、监理单位:浙江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建筑安装总承包单位:浙江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6、景观工程单位:浙江誉全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二、投标报名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安装企业(或经销商),具有室外家具加工、制作资质及供货能力。
(2)注册资金在人民币 100万元及以上;
(3)须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可靠的产品质量、及时服务维保的能力;
(4)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5)投标产品须拥有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认证资质证书并满足或超过相应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
(6)供应商及产品在以往采购中无不良记录,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近2年内(2021年、2022年)浙江省内不得少于3个20万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复印件)
2、本次招标只接受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报名,《绿城房产集团供应商库》内的承接范围为户外家具合格供方。
3、在线报名截止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4、领取标书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信息为准。
5、领取标书地点:收到发包人招采平台发标信息后,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地址:德清县舞阳街道河图路与科源路交叉口往东200米绿城晓月澄庐项目部
8、其它:本次报名需填报《供方基本信息表》,于报名截止前将盖章文件(扫描件)以附件上传,具体详见附件1。
三、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下表内容。
招标人:德清绿城浙咏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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