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射阳县新坍镇横港村地块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司法鉴定及环境损害评估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金额
158.3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924-yccd-c2024-0022
预算金额158.33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静1519511835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伟1518926832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924-YCCD-C2024-0022 

二、项目名称:射阳县新坍镇横港村地块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司法鉴定及环境损害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91320116598034087A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科学楼94(均分制)1583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射阳县新坍镇横港村地块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司法鉴定及环境损害评估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范围

服务要求: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发现新坍镇沈海高速公路旁横港村地块有非法填埋固废,为妥善做好该处固废的处置以及案件调查工作,需采集不少于100个样品,开展固体废物属性司法鉴定等系列相关事项。

服务时间:中标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涉事污染物性质鉴定及环境损害确认调查工作方案编制,15个工作日完成内场地样品采集与检测,20个工作日内完成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物性质鉴定及损害确认报告、公私财产损害评估报告;30个工作日内完成场地内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方案编制、样品采集与检测、环境损害评估报告编制及出版工作。在服务期内中标服务单位应按时按质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司法鉴定意见及评估报告任务并提交相应成果报告。

服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环境要素 1 部分:土壤和地下水》等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需对清挖后的场地土壤及地下水进行调查评估,并编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俊、赵有政、黄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的代理服务费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收费标准进行计取,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金额:贰万陆仟贰佰肆拾玖元整(¥2624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95

评标日期:202491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路95号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15195118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射阳县合德镇人民西路金源创客空间2F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15189268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

电话:1518926832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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