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普宁市平湖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改建工程(设备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sk-2023-jy-03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普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工0663-61806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1
公告正文
普宁市平湖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改建工程(设备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普宁市平湖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改建工程(设备部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施彩乐涂料普宁服务中心隔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2023-JY-033
项目名称:普宁市平湖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改建工程(设备部分)
预算金额:41.25348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25348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涉及的具体设备及材料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内容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项目无分包情况下,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项目有分包情况下,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但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子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1.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1.3须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6 个月内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截图时间从磋商邀请发布之日起。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参与磋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9日 至 2023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施彩乐涂料普宁服务中心隔壁)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施彩乐涂料普宁服务中心隔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名登记,所有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备注:原件备查(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扫描无效的资料当无效证件处理);提供的身份证原件核对的同时因失磁而导致未能及时读取相关信息,当无效证件处理,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为原件复印、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广达园 39 幢
联系方式:李先生,0663-2915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 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施彩乐涂料普宁服务中心隔壁)
联系方式:郑工,0663-618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 0663-6180668
项目概况
普宁市平湖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改建工程(设备部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施彩乐涂料普宁服务中心隔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2023-JY-033
项目名称:普宁市平湖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改建工程(设备部分)
预算金额:41.25348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25348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1 | 普宁市平湖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改建工程(设备部分) | 1批 | 412534.86 | 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
项目内容涉及的具体设备及材料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内容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项目无分包情况下,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项目有分包情况下,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但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子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1.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1.3须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6 个月内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截图时间从磋商邀请发布之日起。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参与磋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9日 至 2023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施彩乐涂料普宁服务中心隔壁)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施彩乐涂料普宁服务中心隔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名登记,所有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备注:原件备查(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扫描无效的资料当无效证件处理);提供的身份证原件核对的同时因失磁而导致未能及时读取相关信息,当无效证件处理,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为原件复印、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广达园 39 幢
联系方式:李先生,0663-2915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 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层(施彩乐涂料普宁服务中心隔壁)
联系方式:郑工,0663-618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 0663-618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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