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2〕1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4公里(共线段按各半考虑),建设堤防工程6.33公里(新建2.07公里、加固堤防4.26公里),护岸工程6.45公里(拆建3.4公里、新建0.85公里、加固0.1公里、利用现状2.1公里);新建防汛道路6.33公里,新建口门8.5座;拆建跨河桥梁3.5座、直接利用0.5座(跨界桥梁、口门按各半考虑)。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征迁范围:
2.2.1征占地范围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征地拆迁影响范围涉及2个镇(街道)3个村。工程建设征地按工程内容分为河道工程、枢纽工程、桥梁工程、口门建筑物工程、管理机构用地、影响处理工程;按征地性质分为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
(1)永久用地:河道工程永久用地包括两岸原河口线至护堤地外边线(护堤地一般为5m,受限段除外)之间的征地范围;枢纽建筑物、口门建筑物永久用地包括各建筑物永久性构造物外边缘线以外5m和管理区用地的征地范围;桥梁工程、管理机构用地、影响处理工程以规划的工程占地为征地范围。
(2)临时用地:工程临时用地以规划的弃土区、施工临时用地等占地范围确定。
2.2.2主要实物指标(初设阶段上报):
(1)工程征占地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需永久用地772.58亩,其中集体土地235.58亩,国有土地537.00亩(含河流水面85.8亩);工程临时用地1854.44亩,其中临时占用集体土地350.55亩(包括施工临时用地226.24亩,弃土区124.31亩),临时占用国有土地1503.89亩(包括施工临时用地66.06亩,弃土区1437.83亩);红线外影响鱼塘32.83亩。
(2)建设征地影响房屋及附属物
工程拆迁各类房屋3716.87m2,其中框架房454.26m2,砖混房2052.25m2,砖木房565.23m2,简易房468.66m2,棚房176.47m2。附属设施中,拆迁围墙76.50m,厕所18.87m2,电话3部,有线电视3部,空调8台,太阳能3个,水泥地砖铺地170m2,楼梯13.86m2。
(3)树木
本工程共影响农村集体土地树木651棵、国有土地树木2179棵。
(4)企事业单位
工程共涉及企事业单位20家,其中事业单位2家,企业单位18家。事业单位拆迁房屋面积为3543.01m2;企业单位拆迁房屋面积为209717.97m2,其中生产厂房面积128508.81m2,非生产厂房面积为81209.16m2。
(5)专项设施
工程影响各种道路总面积为920.0m2,长度为184.0m;影响沿线涵洞2座,电灌站1座2台,共计44kw;影响高压线路共13.70km;影响通讯线路长204.40km;影响地下管线共9.01km,其中污水管道1.13km,自来水管道2.41km,地方燃气管道2.36km,雨水管道3.11km。
2.2.3移民生产安置方案
根据《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关于江苏省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意见》(苏政办发[2016]106号)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及《苏州吴江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吴政办[2015]16号),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征地移民采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生产安置方案。规划生产安置人口224人。
2.2.4补偿投资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补偿投资约16.24亿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对征地移民安置进度、征地移民安置质量、征地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并编制监督评估工作大纲和细则、提交征地移民安置实施情况和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规定的所有工作,参与征地移民安置验收工作,负责征地移民安置验收实施工作报告撰写,涉及本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实物复核等直至工程竣工为止所有相关工作。
2.4服务期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相关工作完全结束止,监督评估服务期约9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移民安置监理或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业绩,业绩项目的工程移民安置投资不小于3亿元。(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如中标通知书、合同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督评估工程师)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其他人员要求:/
(6)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
(7)投入的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 1 月 10 日至2023年 1 月 17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2 月 1 日 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 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7.其他人员 | / |
8.投入的设备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在职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连续3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该人员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及为其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的证明材料。 |
11.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对应的移民安置评估费的100%。
7.4分值构成
1.商务:4分;2.单位业绩:6分;3.资源配置:22分;4.服务实施方案:43分;5.投标报价:2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内容 | 分值 |
一 | 商务 | 4 | |
1 | 信用等级 | 按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 》(2022年5月19日公布)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4 |
二 | 单位业绩 | 6 |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的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移民安置监理或移民安置监测评估项目业绩,业绩项目的工程移民安置投资不小于3亿元的每有1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如中标通知书、合同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6 |
三 | 资源配置 | 22 | |
1 | 项目负责人 | 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揽过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移民安置监理或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业绩的,业绩项目的工程移民安置投资不小于3亿元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如中标通知书、合同不能反映其担任职务或相关数据的,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3 |
2 | 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除外) | (1)拟投入的监督评估人员专业须满足工作需要,具有移民、测量、财务、档案、水工、造价等专业人员,各专业人员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各专业人员不得兼任),本项最多得6分。 各专业人员的专业属性以其本人具有的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培训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职称专业不限。提供相应证明专业属性的证书和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2)监督评估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3)监督评估人员中,每有1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资格证书,否则不得分。 (4)监督评估人员具有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经历,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合同,如合同不能反映其参与的,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提供上述人员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连续3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同时需在社保证明材料中标注明确上述人员;退休返聘人员,需提该人员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及为其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的证明材料。 | 17 |
3 | 现场设备配备 | 配备设备中包含全站仪、GPS测量仪、测距仪、无人机的得2分,配备不齐全不得分。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否则不得分。 | 2 |
四 | 服务实施方案 | 43 | |
1 | 服务范围、内容及期限、移民监督评估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 | 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服务范围、内容、期限是否满足移民监督评估工作需要方面评价:满足的得3~2.7分,基本满足的得2.7~1.8分,其余得1.8~0分。 | 3 |
2 | 对移民安置工作进度的控制 | 对移民安置工作进度控制的依据、内容和要点、工作程序、方法和手段描述合理的得6~5.4分,较合理的得5.4~3.6分,其余得3.6~0分。 | 6 |
3 | 对移民安置工作质量的控制 | 对移民安置工作质量控制的依据、内容和要点、工作程序、方法和手段描述合理的得6~5.4分,较合理的得5.4~3.6分,其余得3.6~0分。 | 6 |
4 | 对移民资金拨付和使用的控制 | 对移民资金拨付和使用控制的依据、内容和要点、工作程序、方法和手段描述合理的得5~4.5分,较合理的得4.5~3.0分,其余得3.0~0分。 | 5 |
5 | 对移民安置工作的信息管理 | 对移民安置工作的信息管理描述合理的得4~3.6分,较合理的得3.6~2.4分,其余得2.4~0分。 | 4 |
6 |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 工作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完善的得3~2.7分,较合理的得2.7~1.8分,其余得1.8~0分。 | 3 |
7 | 移民安置分类实施情况监督评估 | 对各类移民安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工作的依据、原则、目标、内容和工作要点的描述合理的得6~5.4分,较合理的得5.4~3.6分,其余得3.6~0分。 | 6 |
8 | 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 | 对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的依据、原则工作程序、工作措施、工作内容等方面的描述合理的得4~3.6分,较合理的得3.6~2.4分,其余得2.4~0分。 | 4 |
9 | 对本项目监督评估难点、重点的分析与对策 | 对重点、难点理解深刻,采取对策得当、有针对性等方面的描述:合理得6~5.4分,较合理得5.4~3.6分,其余得3.6~0分。 | 6 |
五 | 投标报价 | 25 | |
1 | 报价得分 |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否决投标。与最高投标限价相同的得20分,比最高投标限价每下降1%加1分,本项最多加5分(即投标报价下降至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对应的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费的95%时得满分25分)。采用内插法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 25 |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B座20楼
联 系 人:季星桐
联系电话: 0512-63982096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30号吉美思大楼B座306室
联 系 人:王杨 张玉清 张晓磊
电 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