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血液中心HCV抗体诊断试剂盒采购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危险废物治理服务/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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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福建省血液中心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29日 14:54 |
开标时间 | 2018年04月09日 14:30 | ||
预算金额 | ¥5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554016/87554653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血液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西二环南路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侯涔-0591-838980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杰0591-87554016/87554653 |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血液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血液中心HCV抗体诊断试剂盒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血液中心HCV抗体诊断试剂盒采购
项目编号:[3500]CCZB[DY]2018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杰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54016/875546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血液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西二环南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侯涔-0591-838980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杰0591-87554016/8755465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血液中心
乙方: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CCZB[DY]2018006的HCV抗体诊断试剂盒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产品属性 |
1 | 1-1 | HCV抗体诊断试剂盒 | HCV抗体诊断试剂盒 | 100000 | 480000.0 | 96人份/盒 | 详见售后承诺书 | 详见售后承诺书 | 无 | ||||
合计: | 48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乙方提供订货、送货及其他服务并承担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及搬运入库的所有费用,甲方采购产品的货款,直接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0天内交货该项目采用分批次交货方式,每批次具体交货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二环南路28号福建省血液中心;
4.3交付条件:采用分批次交货方式,每批次具体交货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中标人承担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及搬运入库的所有费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包:包1 项目名称:HCV抗体诊断试剂盒 数量:10万测试 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 小写:¥480,000.00元整 协商保证金:10,400.00元 备注:试剂生产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 验收期次说明: 招标文件中的“数量”系采购人全年预估使用量,具体供货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我方保证每批到货产品的外包装箱做好货物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内容的明显标识,经采购人与供货清单核对后入库。采购人抽检合格后予以确认,若抽检不合格,我方无条件接受退货。。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1次 支付比例(%):100% 支付期次说明: 每批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及质量抽检合格后,采购人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货物验收合格文件和我方开具的发票等材料向我方一次性支付该批货物的货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10、违约责任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廉洁条款: (1)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示、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 (2)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 (3)如果出现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等一切非正常活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须承担由此导致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乙方行为严重的,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乙方事后主动积极向甲方陈述事实,或乙方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甲方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乙方仍保留与上述行为相关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将甲方人员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向甲方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具体举报渠道如下: 举报受理部门:福建省血液中心纪检。
甲方: | 福建省血液中心 | 乙方: |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西二环南路28号 | 住所: | 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31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邱子欣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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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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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侯涔-0591-83898052 | 联系方法: | 1370593024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生命园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100 1048 6000 5250 0170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8年04月24日二、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9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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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2.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