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山区雄安大道(战新大道-永安站)电力管廊工程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2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经理0539-265602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泰元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155629031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9
公告正文
一、采购条件 | |||||||||||||||||
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兰山区雄安大道(战新大道-永安站)电力管廊工程勘察设计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内容:兰山区雄安大道(战新大道-永安站)电力管廊工程勘察设计,勘察内容包含该段电力管廊地质勘察,形成地勘资料,满足电力管廊设计要求。设计内容包含该段电力管廊结构、预埋件、电缆支架、电气照明、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风及排烟等发包人要求的全部设计内容,达到供电主管部门审查标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
5.预算金额:约15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2)采购文件领取地点:①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lyygcg.com)用户端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②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未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支付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以到账时间为准)(采购代理账户信息:山东金泰元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临沂市中支行,账号:1610021109200592080,备注:项目简称+单位名称,不允许个人支付,必须公对公汇款;汇款凭证(加盖公章)及报名单位的发票开具时所必须提供的信息一并发送到邮箱 jtygsyx@163.com并及时电话告知)。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5年01月06日 17时00分00秒 | |||||||||||||||||
五、投标文件提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至山东金泰元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八一路与启阳路交汇兴大商务港1015室。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 09时30分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9日 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八一路与启阳路交汇兴大商务港1015室 | |||||||||||||||||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yygcg.com)、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 | |||||||||||||||||
八、其他说明 | |||||||||||||||||
无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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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督电话 | |||||||||||||||||
0539-2656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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