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供电让胡路供电车间电锅炉节电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93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ffb-jg2024034
预算金额1.93万元
招标联系人毕工
招标代理机构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8
公告正文
哈供电让胡路供电车间电锅炉节电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TFFB-JG 2024034)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哈供电让胡路供电车间电锅炉节电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389.00元,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让胡路车间热源设置超低温空气源热泵2台60P及1台30P,配套热泵外机布置 于室外。热源设备间内设置空气源热泵内机、电锅炉1台480KW、蓄热水箱1个60立方米, 配套新设板式换热器、一网循环泵、二网循环泵、补水泵、全自动软水器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供电让胡路供电车间电锅炉节电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哈供电让胡路供电车间电锅炉节电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 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施工现场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任职; (3)业绩要求:至少具备3项近三年内(2021 年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佐证材料(业 绩佐证材料: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需具备开具工程9%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提供近三年内类似工程增值税专用发 票复印件); (5)供应商需要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书(需出具审计报告书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人 员专业证书扫描件)或财务情况和交易的财务资料; 3.2本次采购要求本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不得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 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 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3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拟参加本项目的 潜在供应商须在国铁采购平台备案及没有在国铁集团暂停合作关系处罚期内(提供“国铁采 购平台”备案截图及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 应商,均可针对本采购项目向采购人提出投标申请。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 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 九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在项目实施时,若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责 任和义务,出现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等情形时,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同时给采购 人造成损失的,将由各责任方对采购人进行连带赔偿并消除不良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其相应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竞谈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黑龙江银箭正 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逾期不予受理。 时间 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哈尔滨 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未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视为投标无 效。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供应商提问、质疑以及采购人对谈 判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哈供电让胡路供电车间电锅炉节电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 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拨款,采购人为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黑龙 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卯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哈供电让胡路供电车间电锅炉节电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2.2建设地点:大庆 2.3建设规模: 让胡路车间热源设置超低温空气源热泵2台60P及1台30P,配套热泵外机布置于室外。热 源设备间内设置空气源热泵内机、电锅炉1台480KW、蓄热水箱1个60立方米,配套新设 板式换热器、一网循环泵、二网循环泵、补水泵、全自动软水器等。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前(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5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限价:19389.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 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施工现场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任职; (3)业绩要求:至少具备3项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佐证材料(业 绩佐证材料: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需具备开具工程9%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提供近三年内类似工程增值税专用发 票复印件); (5)供应商需要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书(需出具审计报告书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人 员专业证书扫描件)或财务情况和交易的财务资料; 3.2 本次采购要求本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不得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 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4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 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3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拟参加本项目的 潜在供应商须在国铁采购平台备案及没有在国铁集团暂停合作关系处罚期内(提供“国铁采 购平台”备案截图及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 应商,均可针对本采购项目向采购人提出投标申请。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 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 九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在项目实施时,若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责 任和义务,出现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等情形时,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同时给采购 人造成损失的,将由各责任方对采购人进行连带赔偿并消除不良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其相应责任。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时间 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 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竞谈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 售价:500 元/套,售后不退。未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供应商提问、质疑以及采购人对谈判文件 予受理。 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在 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 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5.2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地点: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具体 详见谈判文件。 5.3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曲线街75号 联系人:毕工 电 话:176036166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 联系人: 田女士 电 话: 0451-86758888-800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