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478万元
招标联系人洛工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萍0580-260898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2
公告正文
舟山海洋综合科研保障基地配套码头工程设计 舟山海洋综合科研保障基地配套码头工程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舟山海洋综合科研保障基地配套码头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宏达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新建1座5000吨级高桩码头、1座1000吨级浮码头以及一座引桥,共布置6个泊位。码头平台采用内外档靠泊,外档布置2个5000吨级科考船泊位,内档布置3个1000吨级综合执法船泊位。浮码头布置1个1000吨级综合执法船泊位。配套建设相应的疏浚、给排水、照明、消防、环保等,疏浚方量暂估43768m3。本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478万元。2.2本项目设计招标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施工图设计说明、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若涉及到设计总承包单位在该项目中无设计资质部分,由设计总承包单位负责另行委托(受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经业主同意),设计费用由设计总承包单位承担。2.3设计周期初步计划安排(1)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3)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份数按需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份数按需提供);(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12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港口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4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查为准)。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后登录舟山市电子招投标平台,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4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交通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舟山市宏达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地址:舟山定海区临城赛丽广场联系人:洛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人名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建设大厦D座11楼代理部联系人:陈萍电话:0580-2608985传真:0580-2615853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港口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附录2资格审査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一座3000吨级(吨级或GT)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的设计任务。注:1、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施工图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认定以施工图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2、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施工图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未体现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内容,则投标人还应提供由项目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5、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本表全部要求的,予以认可。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具有港航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8年及以上设计相关工作经验,2018年7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座3000吨级(吨级或GT)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总图专业负责人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设计相关工作经验,2018年7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座3000吨级(吨级或GT)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设计的总图专业负责人。水工结构专业负责人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设计相关工作经验,2018年7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座3000吨级(吨级或GT)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设计的水工结构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1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造价师资格证书,2018年7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座3000吨级(吨级或GT)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设计的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后续服务工作负责人1由负责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水工结构专业负责人担任。注:1、主要人员证明材料应附:a.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派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自2023年6月至8月中任意一个月);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b.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有效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人员职称等相关证书公开信息打印件(如公开)等。c.对主要人员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复印件,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未体现出人员姓名、任职及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指标等评审要求的,则投标人还应提供由项目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认定以施工图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附录4资格审査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2、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投标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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