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福顺恒[2019]招字第a-110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91-87850812
中标联系人严咏梅
中标联系人梁章旋
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嘉博联合设计有限公司福建博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 招标条件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福顺恒[2019]招字第A-110号 招标编号)新店厦坊村及周边旧屋区改造地块三项目(初步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方案、初步设计 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新店厦坊村及周边旧屋区改造地块三项目(初步设计)

    2. 建设地点:晋安区龙头路东侧、厦坊路西侧,新店厦坊村及周边旧屋区改造地块三;

    3. 工程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194813平方米

    4. 土建投资总额:人民币82795.5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配合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作、施工图设计咨询、服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

      2.5.2内容:设计内容在满足国家规定的图纸设计深度和发包人图纸设计深度要求的前提下,完成用地红线范围内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绿化景观(概念方案设计)、室外总体、室内公共区域精装修、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产业化、交通影响分析评价等各专业的扩初设计,方案及扩初设计需满足规划报批、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节能、产业化等相关要求

      2.5.3设计要求:本项目需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及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文件精神进行设计

      1. 绿色建筑要求:达到绿色建筑设计要求。

      2.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91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不要求

    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8 16 日至2019 8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福顺恒[2019]招字第A-110号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 9 11 9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室

    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应确保日照、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不能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8. 费用

    8.1 设计费均按总建筑面积以25元/平方米计算(其中5元/平方米作为设计人服务质量考核,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对设计工作考核后一周内支付),总建筑面积以最终通过施工图纸审查的图纸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计算面积为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地下室面积暂按计容建筑面积的25%估算,并以此计算暂定总设计费

    9.发布公告的媒体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fz-jf.com/index.aspx)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 城投大厦1307

    话: 0591-87559126

    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邮编: 350001

电话:0591-87850812 传真: 0591-83768486

联系人:王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号:

账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号: 100004163420010003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招标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审计监察监督部门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城投大厦

电话: 0591-8305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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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厦坊村及周边旧屋区改造地块三项目(初步设计)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新店厦坊村及周边旧屋区改造地块三项目(初步设计)问题回复如下:

1. 问:红线内保护建筑已明确需计算容积率、建筑密度,请提供保护建筑的面积?保护建筑产权归属何方?是否可用作社区配套用房?

答:保护建筑需计算容积率、建筑密度,其面积可根据“项目地形图”自行计算;保护建筑产权归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满足相关规定下,可结合设计需要充分利用“保护建筑”,使其价值最大化。

2. 问:投标任务书中要求地块B“邻里商业”建筑面积尽可能接近3000㎡,业态为沿街单层底商,以30-70㎡为主流产品。另根据容积率与建筑限高测算住宅部分基底约为1800㎡。但规划条件中地块B建筑密度为20%以下,即不超过16764*0.2=3352.8㎡,与底层商业测算数值出入较大,是否需调整“邻里商业”的业态及设计面积?

答:“邻里商业”尽可能优先考虑沿街底商,设计面积可结合“价值最大化”原则进行调整,并提供相应的优劣说明及经济性分析。

3. 问:根据网上查阅补充公告如下图,本地块需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不少于163000平方米)的安置型商品房。按照项目指标扣除商业(8000+2000平方)、配套用房、设备用房之后,所剩下住宅建筑面积90%的量为161100左右,与补充公告相差近2000平方,请贵司明确安置房的计容面积?

答:根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安置型商品房面积按住宅建筑面积90%设计

4. 问:地块C中的保护建筑是否占用地块的计容面积和占地面积,请提供相关技术文件以便后期改造和利用。保护建筑的产权归属何方,能否作为物业及其他公共配套用房使用;地下室及建筑退间距与保护建筑的退距是否有其他要求?

答:保护建筑占用计算面积和占地面积;保护建筑产权归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满足相关规定下,可结合设计需要充分利用“保护建筑”,使其价值最大化;地下室及建筑退间距与保护建筑的退距无其他特殊要求。

5. 问:规划局补充公告中要求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16.3万㎡;根据指标测算,扣除商业、配套、设备用房后总安置住宅建筑面积约为16.1万㎡左右,达不到要求。同时提供的户型比例表中的安置住宅建筑面积合计仅为13.3万㎡,其余的户型配比是否有要求?

答:根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安置型商品房面积按住宅建筑面积90%设计,“套数比例”按附件b的相关要求。

6. 问:设计任务书中要求安置户型面积,不得出现负偏差。目前房管局一般允许出现正负3%的偏差,若45㎡、90㎡的户型能允许负偏差,将减少一定的车位数,从而降低地下室面积,降低建安成本。

答:安置户型面积可结合设计需要及经济性考量,45㎡、90㎡的户型不允许正偏差。

7. 问:地块B西南角的用地性质是否为体育公园用地?

答:用地代码A4体育用地。

8. 问:地块C中的保护建筑是否占用地块的计容面积和占地面积,请提供相关技术文件以便后期改造和利用。保护建筑的产权归属何方,能否作为物业及其他公共配套用房使用;地下室及建筑退间距与保护建筑的退距是否有其他要求?能否提供福州古厝保护“1+6”系列政策的相关文件。

答:保护建筑占用计算容面积和占地面积;保护建筑产权归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满足相关规定下,可结合设计需要充分利用“保护建筑”,使其价值最大化;地下室及建筑退间距与保护建筑的退距无其他特殊要求;福州古厝保护“1+6”系列政策的相关文件请自行落实。

9. 问:规划局补充公告中要求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16.3万㎡;根据指标测算,扣除商业、配套、设备用房后总安置住宅建筑面积约为16.1万㎡左右,达不到要求。同时提供的户型比例表中的安置住宅建筑面积合计仅为13.3万㎡,其余的户型配比是否有要求?

答:根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安置型商品房面积按住宅建筑面积90%设计,“套数比例”按附件b的相关要求。

10. 问:设计任务书中要求安置户型面积,不得出现负偏差。目前房管局一般允许出现正负3%的偏差,若45㎡、90㎡的户型能允许负偏差,将减少一定的车位数,从而降低地下室面积,降低建安成本。

答:安置户型面积可结合设计需要及经济性考量,允许出现正负3%的偏差。

11. 问:地块B西南角的用地性质是否为体育公园用地?

答:同第7条,用地代码A4体育用地。

12. 问:项目为旧区改造项目,新建住宅日照标准是否按照对内大寒日日照2小时,对外日照3小时的标准?

答:按新建住宅日照标准要求。

13. 问:地块A东北角设置集中绿地,建筑是否还需再按照绿线退让?

答:请按相关规范规定执行。

14. 问:红线内保护建筑是何种性质?产权归属?可以结合使用功能进行改建或者增扩吗?

答:保护建筑为非文保建筑;保护建筑产权归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满足相关规定下,可结合设计需要充分利用“保护建筑”,使其价值最大化,但不可进行改建或者增扩。

15. 问:保护建筑局部超出用地红线部分将来会如何处理,按原址保留还是会进行挪位?

答:保护建筑为原址保留,范围按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1”用地红线内考虑(可结合参考目前历史建筑现状)。

16. 问:安置型商品房面积是否满足所提供户型比例表中1762套,133095平方米面积即可,还是按照实际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的90%要求进行配建,若按实际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的90%的要求进行配建,则增加部分套数是否严格按照各面积段的套数比例进行配置,还是有一定的浮动区间?

答:根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安置型商品房面积按住宅建筑面积90%设计,“套数比例”按附件b的相关要求。

17. 问:规划条件景观控制要求中沿规划路应设置立体绿化,规划路具体是指哪一条,还是除了现有的龙头路方向,场地四周未形成的道路均设置立体绿化?

答:根据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要求设置。

18. 问:规划条件中提到地块B、C北侧涉及轨道交通建设,是否能提供具体建设内容及范围?

答:暂不考虑地铁。

19. 问:东北角集中绿地是否需要按绿线进行退距?

答:请按相关规范规定执行。

20. 问:地块B西南角的用地性质是否为体育公园用地?

答:同第7条,用地代码A4体育用地。

21. 问:设计任务书中要求商品房的总平位置相对分区,布置在价值最高的区域;土地出让合同中要求可销售房源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按梯位摇号;请明确下10%商品房是否需摇号确认位置?

答:根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商品房需按梯位摇号确认。

22. 问:招标文件第10页要求的演示盘是否指第110页的视频文件内容吗?请招标代理明确。

答:是。

23. 问:招标文件中第103页“注:(1)本表中的设计费投标报价金额和勘察费投标报价金额(如有时)应与“四.投标报价表”中的金额相同。“,可商务文件中未提供“四.投标报价表”,请招标代理明确。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103页“注:“(1)本表中的设计费投标报价金额和勘察费投标报价金额(如有时)应与“四.投标报价表”中的金额相同。

24. 投标任务书中要求可售商品房户型不低于邻近竞品楼盘的标准。据了解,周边竞品楼盘赠送较多,且多数赠送方式为后期改造。考虑到本地块大部分为安置型商品住宅,赠送问题较为敏感。可售商品房与安置型商品房是否按统一标准进行赠送?

答:可售商品房与安置型商品房按统一标准进行

第二部分:关于新店厦坊村及周边旧屋区改造地块三项目(初步设计)招标一事,现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因本项目澄清时间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19年9月12日上午9:30。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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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厦坊村及周边旧屋区改造地块三项目(初步设计)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新店厦坊村及周边旧屋区改造地块三项目(初步设计)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中设计内容增加“历史建筑修缮方案”。

2、招标文件第42页6.2 设计人责任增加“6.10设计人须立即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对地块内历史建筑进行修缮方案设计,修缮方案需根据甲方要求时间节点通过市名城委组织的专家评审,每延期一天处以违约金3000元/天,委托设计费及专家咨询费由乙方负责承担。”

“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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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厦坊村及周边旧屋区改造地块三项目(初步设计)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新店厦坊村及周边旧屋区改造地块三项目(初步设计)补充通知如下:

1、宗地2019-43#地块户型比例表修改为如下:

附件b:宗地2019-43#地块户型比例表(暂)

90%安置型商品房配比

使用情况

面积段(m2

合计

面积(m2

45

60

75

90

105

120

135

总套数(套)

355

689

407

227

128

131

143

2080

156735

套数比例(%)

17.1%

33.1%

19.6%

10.9%

6.2%

6.3%

6.9%

100.0%


10%商品房配比

套数比例(%)

0

0

0

80%

20%

0

0

100.0%


注:安置型商品房面积按住宅建筑面积90%设计

2、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19年9月20日上午9:30。

“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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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福顺恒[2019]招字第A-110号

本招标项目于 2019 9 20 9:30 时在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新店厦坊村及周边旧屋区改造地块三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194813平方米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2.唱标记录表

序号

投 标 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

设计费报价(元)

设计周期

备注

姓名

执业资格证书级别

注册编号

1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梁章旋

一级

993500220

设计费均按总建筑面积以25元/平方米计算(其中5元/平方米作为设计人服务质量考核,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对设计工作考核后一周内支付),总建筑面积以最终通过施工图纸审查的图纸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计算面积为准。地下室面积暂按计容建筑面积的25%估算,并以此计算暂定总设计费。

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完成规划总平图和各幅楼层的使用功能、平面布局方案并经发包人审定,在7天内报批通过。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满足发包人编制总承包招标限额设计概算要求的方案及初步设计图纸等相关书面、电子文件(包括结构计算书、电算模型等)、设计成果自查表。

③为保证项目整体建设进度,设计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招标时间计划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提供满足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所有专业的初步设计套图。

2

福建嘉博联合设计有限公司

严咏梅

一级

023500371

3

福建博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陈侃

一级

113500747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薛泰琳

一级

103500695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嘉博联合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严咏梅 执业资格证书级别:一级 注册编号:023500371

设计周期: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完成规划总平图和各幅楼层的使用功能、平面布局方案并经发包人审定,在7天内报批通过。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满足发包人编制总承包招标限额设计概算要求的方案及初步设计图纸等相关书面、电子文件(包括结构计算书、电算模型等)、设计成果自查表。

③为保证项目整体建设进度,设计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招标时间计划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提供满足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所有专业的初步设计套图。

设计费报价:设计费均按总建筑面积以25元/平方米计算(其中5元/平方米作为设计人服务质量考核,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对设计工作考核后一周内支付),总建筑面积以最终通过施工图纸审查的图纸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计算面积为准。地下室面积暂按计容建筑面积的25%估算,并以此计算暂定总设计费。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及理由

备注

/

/

/

/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9 9 26 日至 2019 9 29 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城投大厦1307

邮编: /

电 话: 0591-87559126

联系人: 王工,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层 ,邮编: 350002

电话:0591-87850812 传真: 0591-83768486

联系人:王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审计监察监督部门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城投大厦

电话: 0591-83050253

日期:2019 9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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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福顺恒[2019]招字第A-110号

本招标项目于 2019 9 20 9:30 时在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新店厦坊村及周边旧屋区改造地块三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194813平方米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

专家评委:叶熙、董晨耕、吴小波、刘舒娴、杨亚利

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福建嘉博联合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严咏梅

设计费报价:设计费均按总建筑面积以25元/平方米计算(其中5元/平方米作为设计人服务质量考核,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对设计工作考核后一周内支付),总建筑面积以最终通过施工图纸审查的图纸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计算面积为准。地下室面积暂按计容建筑面积的25%估算,并以此计算暂定总设计费。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及理由

备注

/

/

/

/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9 9 30 日至 2019 10 10 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 城投大厦1307

邮编: /

电 话: 0591-87559126

联系人: 王工,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层 ,邮编: 350002

电话:0591-87850812 传真: 0591-83768486

联系人:王工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审计监察监督部门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城投大厦

电话: 0591-83050253

日期: 2019 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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