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肥西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制订、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中标(成交)公告[2021]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aeafz0027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海萍0551-68838796
公告正文

安徽肥西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制订、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中标(成交)公告[2021]

2021-08-12 12:41:04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安徽-合肥-肥西县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8.1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2,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肥西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制订、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2021]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合肥-肥西县,所属行业分类:地基,中标商:安徽弘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2021AEAFZ0027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无标题文档肥西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制订、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EAFZ00273
二、项目名称:肥西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制订、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弘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63号盛景大厦2401-2408、2419室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万肆仟元整(¥40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肥西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制订、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

服务范围

肥西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制订、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肥西县城镇基准地价包含肥西县城区和 11 个乡镇等,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

(一)工作内容

1.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要求,采用计算机等技术手段,对影响城镇土地质量的各种经济、社会、自然因素等进行分析,划分土地级别,全面完成肥西县城镇土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定级工作;根据《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的要求,采用计算机等技术手段,对影响集体建设用地质量的各种经济、社会、自然因素等进行分析,划分土地级别,全面完成肥西县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定级工作;根据《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要求,采用计算机等技术手段,对影响国有和集体农用地的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及区位因素进行分析,划分土地级别,全面完成肥西县国有和集体农用地的土地定级工作;根据《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要求,采用计算机等技术手段,在土地级别的基础上划定肥西县标定区域。

......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

服务标准

质量合格。肥西县11个乡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要经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通过;肥西县城区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基准地价要经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报自然资源部备案成功。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宏宝,刘洪,夏银生,王光宇,李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484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电话:0551-6883879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宣工,联系电话:0551-6883601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肥西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制订、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
联系方式:055168831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法:0551-68838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海萍
电话:0551-68838796


关键字:地基,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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