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标准化厂房二期续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96.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s-gc-gk-2023064
预算金额196.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德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731936954
中标联系人张景辉
公告正文

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标准化厂房二期续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0519
原文链接

招标人

名称: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北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邱村镇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德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华仑大观国际B座14楼

项目名称

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标准化厂房二期续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

GDS-GC-GK-2023064

开标时间

2023年5月19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铜陵安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绿源大市场三期21栋2101-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玖仟元整¥1969000.00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1.70

项目负责人:张景辉

相关证书名称:机械工程工程师

证书编号:14010543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1、铜陵市明珠大厦项 2、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电梯设备采购安装

项目负责人业绩:/

奖项(客梯)1、VDI 4707(A)级能效认证证书;2、发明专利证书:用于电梯系统的液晶显示装置

奖项(货梯)1、VDI 4707(A)级能效认证证书;2、发明专利证书:1)一种电梯维保管控方法、(2)一种生产设备、工艺及通过该生产设备生产的电梯曳引带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江苏天目建设集团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戴埠镇新北工业集中区西顶路15号4幢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元整¥1980000)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88.79

项目负责人:郭宝兴

相关证书名称:机械设备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ZGB0201756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1、上兴牌楼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2、云龙南5号地块安置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奖项(客梯)1、VDI4707(A)级能效认证证书;2、发明专利证书:电梯设备及其系统

奖项(货梯)1、节能认证证书;2、发明专利证书:(1)一种防脱电梯地坎组件、(2)一种电梯对重检修平台。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巨人智能电梯设备(广德)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芜湖市宝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外环路以西北环路以南、芜湖市镜湖区芜湖万达广场二期3#楼1918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叁仟捌佰元整¥1983800.00)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88.02

项目负责人:张守堂

相关证书名称:机械工程师

证书编号:2012-B-028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1)巨人智能电梯设备(广德)有限公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芜湖市宝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1、安徽公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梯项目 2、安徽木易纸业有限公司电梯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奖项(客梯)VDI4707(A)级能效认证证书;

奖项(货梯)VDI4707(A)级能效认证证书;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安徽德爱电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错误,作无效标处理。

公示时间

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1360563638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731936954。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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