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熟鸭文化产业园一期跟审、结算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4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 01 月 18日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CG-2023HYT-0077
项目名称:湖熟鸭文化产业园一期跟审、结算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11万元
最高限价:27.11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湖熟鸭文化产业园一期跟审、结算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合作期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客服联系电话025-52718366-607)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08日至 2023 年 01 月 12日,每天上午 9:30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401号
方式:①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前往南京浩运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401号)获取纸质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邮寄方式:磋商申请人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邮寄至南京浩运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401号)(自行考虑邮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磋商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经办人予以确认且联系邮寄招标文件事宜。另:请以邮寄或发送邮件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获取采购文件所需的纸质资料。
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01月18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浩运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401号)
五、开启
时间: 2024 年 01 月 18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浩运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4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河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
联系方式:侯 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浩运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401号
联系方式:025-52122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工
电 话:025-521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