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跟党一起创新·
漫游光明”骑行活动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光明街道“跟党一起创新·漫游光明”骑行活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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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发挥党建引领生态文旅产业发展作用,我组定于近期开展光明街道“跟党一起创新·漫游光明”骑行活动。现我办拟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骑行活动场地搭建、现场活动安排保障等服务。 本次骑行活动服务,需要服务方综合考虑光明街道辖区生态文旅产业优势及山、水、林田优势、功能定位,进行整体场地、路线、物料风格设计,提供整体设计思路、平面图及效果图,提供阵地装饰材料样品,提供摄影、摄像、视频剪辑等相关活动影像留存。 服务过程前期,要借鉴市内外其他地区骑行活动优质案例,实地参与学习,主动对接服务需求方沟通服务需求,主动前往路线踩点及适时优化,进行现场研究,确保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充分。服务过程中,服务方要严格工作要求,配备好充足人员设施,做好时间节点安排,确保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程序稳步推进。活动举办当天,需确保背景舞台搭建完毕,活动物资准备充足,人员设施到位,力争保证此次活动完整举办。 |
项目预算金额:1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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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党建组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光翠路北6号
联 系 人:房先生
联系电话:29099356
传 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 9 月22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