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子蒙古族乡道路(边沟)维修及路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四家子蒙古族乡道路(边沟)维修及路灯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24-00117
项目名称:四家子蒙古族乡道路(边沟)维修及路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20,650.67
最高限价(元):2,720,650.67
采购需求:查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四家子蒙古族乡道路(边沟)维修及路灯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报价要求: 1、响应报价应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2)辽宁省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定额; (4)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2、除政府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政府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容。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则视为已包括在其它单价和合价中。 3、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工程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并考虑到风险因素。供应商应根据规定的工程单价组成内容确定工程单价。除另有规定外,对有效工程量以外的超挖、超填工程量,施工附加量,加工、运输损耗量等,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均应摊入相应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内。 4、承包人负责主要材料检验、检测,此项费用均应摊入相应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内。 5、响应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 6、响应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写。 7、工程项目总价表中一项目名称按政府采购文件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的相应名称填写,并按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相应项目合计金额填写。 8、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编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等,按政府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合价。 9、工程量清单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政府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图纸(如有)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2)工程量清单仅是供应商响应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于响应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有效工程量。 (3)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 三、工程量清单 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内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省份供应商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时30分至2024年09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E区7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
4、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库县四家子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法库县四家子蒙古族乡四家子村
联系方式:024-87075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7-12号
联系方式:15802431311
邮箱地址:Lnhd202403@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万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106488000000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女士
电 话:1580243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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