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石码头数字化港口作业系统研发项目生产管理一体化平台软件开发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矿石码头数字化港口作业系统研发项目,招标人为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生产管理一体化平台软件开发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石码头”)是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拥有 2 个 25 万吨级散货专业化泊位,卸船设备配置 6台桥式抓斗卸船机,开展以矿石为主的装卸业务,实际年通过货能力 4500 万吨;堆场110 万平方米,堆存能力 800 万吨,堆取设备配置 6 台堆取料机。托管矿三通用散货泊位,可靠泊 20 万吨级散货船舶,现有门机 9 台,堆场 48 万平方米,堆存能力 400万吨。同时具备矿石铁路疏港配套装车系统,装车能力可达 2000 万吨/年。本项目是以矿石码头为试点,结合矿石码头现有生产作业流程,充分考虑系统的功能拓展性、信息共享性、架构稳定性等要求,与现有外围系统对接,建设适合矿石码头专业散货、通用散货生产作业模式的信息化系统。本项目是唐港股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分,项目建设将为唐港股份全面推广积累经验,充分提升系统对管理、生产、业务及现场操作的支撑作用,实现一体化系统管理模式,为唐港股份加速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对该项目中商务管理一体化平台、数据中台、查询及统计报表平台采购内容进行招标。建设工期为至2025年6月具备试运行条件,实际以建设单位总体计划和招标人上报建设单位批复的详细计划为准,本标段施工进度要服从招标人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质保服务期:自交工验收之日起,软件系统的免费维保期为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经最新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投标人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包含以下内容:软件开发或技术开发等类似内容。
3.2 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盖投标人财务章或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财务报告。
3.3 投标人业绩: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已完工类似应用软件开发项目业绩,或整体合同内包含的类似应用软件开发部分,该部分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工程或项目内容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3.4 投标人应具备:1)软件企业或软件开发企业资质、2)CMMI3及以上类似软件开发资质、3)获得过至少两项近2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至少一项。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失信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刑事犯罪。(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投标人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内以投标人或投标人企业高管为诉讼当事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上方可用文字列明各检索项名称。“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若有)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3.6 (1)项目经理应至少具备高级职称证书或相当于高级资格的证书(包括并不限于职称证书、PMP认证证书等),且在投标单位持续工作1年以上。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负责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须提供学习和工作简历、学历或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近12个月社保证明;(2)团队其他成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3.7 投标人应出具信用承诺书。
3.8 投标人应出具书面声明,(1)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开发周期、付款条件、质保要求、保密、服务及违约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2)证明投标人及其关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不存在任何项目法律纠纷、重大客户投诉及重大债务;(4)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刑事犯罪、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在国内受过监管机构处罚;(5)近三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6)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的行为。
3.9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等,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则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交针对该条内容的盖公章的声明或承诺函。
3.11 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2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5 日12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