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南区智慧警务驿站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投标剩余时间15天
金额
779.81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南发改[2024]67号
预算金额779.81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经理0532-8872892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军正0532-887289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8
公告正文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市南区智慧警务驿站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4/12/17 17:31:56 | ||
项目名称: | 市南区智慧警务驿站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
工程地点: | 燕儿岛路7号甲、香港中路12号、南京路135号2号楼、泰州二路12号、香港西路32号、龙江路37号乙、大沽路70号、寿张路45号、三门峡路10号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资金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 工程类别: | Ⅲ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7798100元 | 工程造价: | 6977344.86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南发改[2024]67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中国共产党青岛市市南区委政法委员会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代建单位: | 青岛海诺建融置业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胡经理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728928 |
招标单位: | 青岛海诺建融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单位地址: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胡经理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728928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杜军正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5854275709 |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对辖区内9处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部分区域进行改造,建设警务驿站,设置室外导视区、便民服务区、综合指挥室、矛盾纠纷调解区、社区警务室等。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等。本项目改造主要内容为室内精装修工程,不对建筑主体结构进行改变。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责任期保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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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2.1设计资质(满足2.1.1或2.1.2或2.1.3或2.1.4均可): 2.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1.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1.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1.4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开标时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后审前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资格后审,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 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资格包括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1.2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5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认定的分工认定。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五年度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在资格审查打分或资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业绩均认可): 3.1设计同类业绩界定:单项设计合同额1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设计; 3.2施工及工程总承包业绩界定:单项合同额600万元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如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中,能证明该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单项造价超过(含)600万元,则该业绩予以认可(证明资料包括:合同、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业主证明(证明需明确项目造价、主要施工内容、竣工验收时间等关键信息)或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竣工验收文件)。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4号开标室(305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5-01-08 09:30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胡经理,联系电话:0532-88728928,邮箱:86987407@qq.com,传真:0532-88728928,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 | |||||||||||||||||||||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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