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医科大学教务处网络通识选修课程教育资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6.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249hq7t
预算金额46.5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医科大学
招标联系人-0991-211016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辉199906061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教务处网络通识选修课程教育资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49HQ7T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教务处网络通识选修课程教育资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65000
最高限价(元):46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教务处网络通识选修课程教育资源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65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医科大学教务处网络通识选修课程教育资源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服务每满一年后,经甲方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履行后续年份的服务合同(采购单位根据供应商当年服务的及时情况、抽检情况、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情况和售后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考量是否继续履行后续年份的服务合同。对出现的服务质量问题、学生投诉、服务态度恶劣、售后响应服务不及时、不配合采购单位工作等情况,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后续年份的服务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须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符合国密标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根据国办函〔2019〕41号文促进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要求,政府采购云平台目前已支持包括新疆CA、翔晟CA及汇信CA等多家CA的办理及使用。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网-办理指南—供应商—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入CA办理界面,按需选择办理任意一家CA厂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链接:http://u3v.cn/5F3afc。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本采购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融资优惠、政采贷、电子保函相关政策,鼓励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在线完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投标企业注意区分办理保函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供应商若想了解或使用相关金融服务,可登录【政府采购网】-顶部通栏【信用融资】、【办事指南】模块查看。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
联系方式:0991-2110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南湖明珠大厦8楼
联系方式:19990606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辉、徐中凤、程建军
电 话:19990606127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1218发布】网络通识选修课程教育资源及服务项目.pdf
184.6K
新疆医科大学教务处网络通识选修课程教育资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49HQ7T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教务处网络通识选修课程教育资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65000
最高限价(元):46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教务处网络通识选修课程教育资源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65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医科大学教务处网络通识选修课程教育资源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服务每满一年后,经甲方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履行后续年份的服务合同(采购单位根据供应商当年服务的及时情况、抽检情况、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情况和售后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考量是否继续履行后续年份的服务合同。对出现的服务质量问题、学生投诉、服务态度恶劣、售后响应服务不及时、不配合采购单位工作等情况,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后续年份的服务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须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符合国密标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根据国办函〔2019〕41号文促进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要求,政府采购云平台目前已支持包括新疆CA、翔晟CA及汇信CA等多家CA的办理及使用。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网-办理指南—供应商—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入CA办理界面,按需选择办理任意一家CA厂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链接:http://u3v.cn/5F3afc。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本采购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融资优惠、政采贷、电子保函相关政策,鼓励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在线完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投标企业注意区分办理保函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供应商若想了解或使用相关金融服务,可登录【政府采购网】-顶部通栏【信用融资】、【办事指南】模块查看。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
联系方式:0991-2110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南湖明珠大厦8楼
联系方式:19990606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辉、徐中凤、程建军
电 话:19990606127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1218发布】网络通识选修课程教育资源及服务项目.pdf
184.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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