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北京工程局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钢结构钢筋加工厂、钢结构料仓棚、搅拌楼棚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金额
41110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钢结构钢筋加工厂、钢结构料仓棚、搅拌楼棚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第一章谈判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10标项目 钢结构钢筋加工厂、钢结构料仓棚、搅拌楼棚 采购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TBJGCJ-WS2024-153TP 1.谈判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10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谈判条件。采购单位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10标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谈判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1项目概况 TYZQ-10标段,正线DK217+409.71~DK246+705.94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24.269km。主要内容:改移道路,河岸及河槽护砌,隔声窗,建筑物垃圾清运,临时用地等;桥梁工程含6980根钻孔桩,631个墩台,挂篮现浇连续梁13处(联),支架现浇连续梁(道岔渡线)8处54孔,支架现浇简支梁104孔(其中含非标准梁11片),支架现浇站台梁28孔,合计连续梁21处(联)、简支梁104孔、站台梁28孔。无砟轨道、道岔道床施工(含CRTSI型板、I型双块式轨枕制作),无砟道岔铺设,轨道精调;四电及区间附属房屋、桥下维修通道、声屏障、通所道路,慈溪站和慈溪工区的站台墙、货物站台面、站台梁、站区围墙、通站道路、站区硬化面、排水沟、站区绿化、工区走行线等工程;制存梁场1处(箱梁预制、架设950孔),轨道板预制场1处等;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杭道桥至庄桥站范围内Ⅲ型板和I型双块式轨枕的预制。工程总造价41.11亿。包含: (1)杭州湾跨海大桥浅滩区引桥110孔简支箱梁和慈溪特大桥A段(站前4标里程范围)293孔双线简支箱梁的制运架(含支座和防震落梁安装 )。 (2)DK184+638~DK217+410范围内(站前4标里程范围)杭州湾南岸大堤加固、永久航标设置。 (3)同步实施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慈溪高铁站主体结构工程 3.2采购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件一。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谈判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2.财务能力要求:竞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竞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需提供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生产能力要求:竞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具有与谈判物资产能配套的能力,并负责提供符合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受力检算书和抗台风设计方案。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竞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1份2022-2024年的谈判物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竞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2022-2024谈判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一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有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业绩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2021年1月1日至递交谈判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月1日至递交谈判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无2021年1月至递交谈判申请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7.其他要求:(1)竞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谈判。具体要求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谈判公告资格要求。 (2)竞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专业生产厂家针对谈判包件的授权函(格式详见授权函),专业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谈判;同一包件代理商不可以代理多个专业生产厂家进行谈判;一个竞标人投两个及以上包件的只能中标一个包件,不可兼中多个包件。 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联系电话、IP、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谈判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谈判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谈判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竞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竞标截止日谈判小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竞标截止日谈判小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供应商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竞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竞标截止日谈判小组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竞标截止日谈判小组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供应商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4.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必须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竞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竞标承诺一致;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二期)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6.2谈判文件获取程序: 6.2.1注册:竞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竞标人请在谈判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人”或“采购信息”中查询谈判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6.3凡有意参加竞标的竞标人,请于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7日,上午8:0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上进行响应后并获取标书。 6.4竞标人,请于2024年7月17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将竞标申请表(附件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竞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 本次采购不收取标书费,竞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自行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 竞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上午9时00分前,递交竞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上午9时00分(即为谈判时间)。 7.2本次谈判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与线下同时谈判,供应商谈判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有盖章、签字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扫描件(PDF版本)1份及可编辑Word版本1份。 线下评标地点设在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10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宁波慈溪市通汇路148号维也纳酒店(慈溪市商贸城店)),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 (1)本次竞争性谈判,线上开标后,二轮报价将开展线下谈判,线下谈判地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10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宁波慈溪市通汇路148号维也纳酒店(慈溪市商贸城店)),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会议准备,开标当天安排好竞标人人员,随时接收通知进行谈判。 (2)谈判程序结束后,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中铁鲁班网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二次报价并将盖章签字的纸质版《二轮报价表》及《谈判方承诺书》(如有)的扫描件上传至二轮报价界面附件中。(线下无需递交二轮报价资料及泄露己方报价) (3)未按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电商平台进行系统二轮报价的供应商,按照其一轮报价进行排名。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采购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开标当天需安排供应商人员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签字确认,签字时间为系统开标后30分钟以内。未按照要求进行签字视为报价确认无误。 8.竞标保证金 8.1银行转账形式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2024-153TP、通甬项目、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邮箱。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非中铁内部单位缴费账户信息: 户 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招投标专户 账 号:2011010195700498000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行 号:1031 0000 0018 中铁内部单位缴费账户信息: 户 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招投标专户 账 号:20110101957004980003 开户行:中铁财务公司(内部户付款) 行 号:1031 0000 0018 注:1、汇款时“招投标专户”五个字也需输入,如有汇款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组织单位。 注意事项: 步骤一:汇款方式 ①付款方无论从哪个银行汇出,均要选择“跨行”交易,但收款方开户行类别要根据出款银行做区分: ② 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汇款时,要选择“普通汇款”,不能选“实时汇款”,要选择“对公账户”,否则无法到账。 ③ 银行柜台转账时,如需跟出款行付款提示,请务必说明此账号为财务公司为你单位开设的代理行账户。 步骤二:付款用途 付款用途要写在“附言”项里,也就是常说的摘要,银行自动摘取的摘要会取自“附言”。 8.2保函形式: 8.2.1纸质版投标保函: 采用纸质版投标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投标保函纸质版原件邮寄至招标组织单位,邮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玉带东二街161号(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本部),联系人及电话见招标公告“9. 联系方式”中招标组织单位联系信息。 8.2.2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电子保函截图发送至邮箱:zhaobiao@ztbjj-wm.com,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 保函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 保函受益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投标保函扫描件(电子版截图)请附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下一页处。 投标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保函。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中国招标竞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10.联系方式 10.1谈判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何国栋 电话:15600950309 电子邮件:zhaobiao@ztbjj-wm.com 10.2采购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10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及电话:刘勇文 18627560594 11.公告附件 附件一、谈判公告附表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中心 2024年7月12日 附件一、谈判公告附表 谈判公告附表
附件二、竞标申请表 竞标申请表 谈判编号:ZTBJGCJ-WS2024-153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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