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0623破1号关于江苏明泉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补充公示2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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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江苏明泉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补充公示2
公开时间:3小时前 公 开 人:明泉管理人


告 示
(2022)通明泉破管字第040号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0日裁定受理江苏明泉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月26日指定南通新江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江苏明泉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调查审核,管理人于2023年5月11日在明泉公司厂区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对明泉公司职工债权进行了公示,确认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3,352,963.63元。在公示期内,部分职工对现有的审核结论提出了异议并补充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资料,经管理人复核,管理人对11名职工的债权进行了调整,并于2024年1月24日在明泉公司厂区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对明泉公司职工债权进行了补充公示,确认明泉公司共欠付59名职工的职工债权共计人民币3,449,358.58元。
补充公示后,有2名未被确认债权的职工至法院提起了诉讼,根据(2024)苏0623民初1983号民事判决书、(2024)苏0623民初1985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内容,管理人进行了复核,对上述2名职工的主张的债权进行了补充确认(详见《江苏明泉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补充公示表2》)。
目前明泉公司共欠付61名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共计人民币3,601,358.5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对经复核有变动的的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2024年11月7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止。
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清单中自己或他人债权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管理人联系方式:18012880332/18012880337)。
特此公示。

江苏明泉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附:江苏明泉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补充公示表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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