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崇义县]崇义县龙勾锂电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重发公告第1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2284.3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2284.3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5083906830
中标公司江西中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2284.3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崇义县龙勾锂电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工程地址 崇义县龙勾乡
建筑面积 99200.46 ㎡ 结构/层数 钢结构/6层
招标范围 对应本项目地质勘察、初步设计的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和相关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勘察及设计工作内容:对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的深化(优化)、完成施工图设计以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解决现场施工方面有关设计问题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采购工作内容;材料采购、工程设备采购(含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3)施工相关工作内容:与本工程建设内容相关的所有施工,工程验收、工程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4)除上述内容外,还有其他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内容。
招标控制价 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19日
工期 425 天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
(2)设备及材料采购的质量标准:质量等级标准达到初步设计图纸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以上,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排序)
中标候选人1单位名称 江西中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投标报价 422843600.00 元
建造师 姓名 黄志强 注册编号 赣1362021202201164;
等级 一级建造师 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业绩查询网址 一、投标人:江西中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元恒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人员:设计负责人:顾文龙,证书编号:20201301301;设计结构负责人:赵世江,证书编号:S101104499;施工负责人:黄志强,证书编号:赣1362021202201164;土建施工员:孙志平,证书编号:0362110100037000143;土建质量员:邹定谋,证书编号:0362110600041000173;材料员:杨文霞,证书编号:0362111100041000257;专职安全员:张俊波,证书编号:赣建安C3(2015)0063796。
中标候选人2单位名称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建造师姓名 注册编号
建造师等级 注册专业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业绩查询网址
中标候选人3单位名称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建造师姓名 注册编号
建造师等级 注册专业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业绩查询网址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受理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0
通过资审的家数 4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江西中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77 17 60
评委2 85 17 68
评委3 71.5 17 54.5
评委4 87 17 70
评委5 78 17 61
评委6 74.5 17 57.5
评委7 74.5 17 57.5
评委8 82 17 65
评委9 75 17 58
评标得分 78.28 79.78 77.09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元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元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元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元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3年09月23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崇义县绿科工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870110917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083906830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新档案局背后第一栋1号
监督机构
名称 崇义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97-3826798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时,填写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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