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市亭湖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05批实...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索引号: 014000060/2023-03719 文号: 苏政挂(2023)180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生成日期: 2023-08-03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盐城市亭湖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05批实施方案



苏政挂〔2023〕18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市亭湖区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05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盐城市亭湖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05批实施方案的请示》(盐政请示〔2023〕60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盐城市亭湖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05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毓龙街道和宝瓶湖街道。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3.6508公顷(含耕地3.6180公顷);建新区总规模9.777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3.5785公顷(占用农用地3.5157公顷,含耕地2.6335公顷)。
二、同意盐城市亭湖区将位于毓龙街道和宝瓶湖街道9.777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你市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五、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3年8月1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23年8月3日印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