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市亭湖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05批实...
群众安置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
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
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
集体土地
农用地
建新用地
土地用途
耕地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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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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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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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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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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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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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索引号:
014000060/2023-03719
文号:
苏政挂(2023)180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生成日期:
2023-08-03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盐城市亭湖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05批实施方案
苏政挂〔2023〕18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市亭湖区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05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盐城市亭湖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05批实施方案的请示》(盐政请示〔2023〕60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盐城市亭湖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05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毓龙街道和宝瓶湖街道。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3.6508公顷(含耕地3.6180公顷);建新区总规模9.777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3.5785公顷(占用农用地3.5157公顷,含耕地2.6335公顷)。
二、同意盐城市亭湖区将位于毓龙街道和宝瓶湖街道9.777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你市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五、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3年8月1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23年8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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