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2004-QDDT15-WC-2024-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三标段三工区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青岛地铁集团 ,承包人为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工程需要的泥水分离设备用添加剂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三标段三工区项目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三标段三工区项目部。
1.2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位于青岛市城阳区锦宏东路。三工区承建南万站(不含)~四方厂站(不含)区间。投资额5.25亿元,合同工期48个月。南万站~四方厂站区间由南万站引出后沿中车大道向西敷设,途径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洪江河、铁家庄社区、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到达四方厂站。区间全长约3745m,采用盾构法施工,,设备选型采用加强型复合式盾构。区间隧道拱顶埋深10.5m~22.1m,设置一座区间风井(兼做轨排井),五座联络通道。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见公告附表1);
3.2 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时00分至 2024 年 4 月28 日18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铁建云采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5.1.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申请的资料在铁建云采线上上传,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①投标申请表(见附表2);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上述所持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1.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采取电汇方式,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至以下账号。
投标保证金在 2024 年 4 月 30 下午 17 点之前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过期视为放弃投标,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见附表1。投标保证金在相应的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或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户名: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三标段三工区项目部
账号:372005528013002448642
开户行:交通银行青岛南京路支行
联行号:301452000192
备注:青地15-包件号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铁建云采线上获取。
5.4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时间及方式:招标组织单位不提供发票。
5.5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铁建云采线上投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5月 6 日 12 时 00 分,地点为 铁建云采线上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 时间: 2024 年 5 月 6 日 12 时 00 分。
7.2 地点: 铁建云采线上 。注意:开标时,供应商须办理CA锁,用于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采网(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人为: 中铁二十局集团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三标段三工区项目部 ,中标通知下发,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均由招标人办理。
招标人联系人为:华新安,电话:18863931377 ;
本次招标的组织者:中铁二十局集团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三标段三工区项目部。
投标报名联系人:华新安,电话:18863931377。
2024年 4 月 23 日
附表1 |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采购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
1 | TJJ | 絮凝剂 | 吨 | 20 |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三标段三工区项目部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 200 | 1 | |
2 | 生石灰粉 | 吨 | 800 | ||||||
3 | 消泡剂 | 吨 | 80 | ||||||
合计 | 吨 | 900 |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CR2004-QDDT15-WC-2024-001
投标项目名称 |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三标段三工区项目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申请投标包件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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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三标段三工区项目部: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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