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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绵阳中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梓江盐亭巨龙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6日-2022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梓江盐亭巨龙引调水工程

二、建设地点:盐亭县巨龙镇

三、建设单位:绵阳中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良策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绵阳中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在盐亭县巨龙镇实施梓江盐亭巨龙引调水工程,该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采取分段实施,先期拟实施以下内容:1、麻秧拱改闸工程(原麻秧拦河拱坝左岸改闸)。拆除左岸原连拱坝5跨,新建一座5孔闸坝。2、百家坝堤防工程。综合治理河道 2258.6m。3、张家坝堤防工程(巨龙镇段)。新建堤防两段,总长1564.9m,分别位于左右两岸。 4、天水堤防工程。将巨龙堤防往上游延伸126m,扩宽巨龙镇段右岸堤防道路至7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闸坝、防洪堤坝、下河梯步、涵管桥、料场、临时施工便道、施工场地、沉淀池等。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务必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建立和保存好环保设施建设档案和影像资料;强化运营期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化粪池处理,禁止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沿线梓江内。各工区进出口设置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堤防施工修建集水坑,集水坑末端修建沉淀池,基坑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由泵引至河道下游排放;在围堰安装、拆卸过程中,应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围堰下桩基等水下作业过程中应注意减小水力扰动;项目实施期间应聘请专业监理单位进行环境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环境监测。

(三)落实废气处置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施工期工程区域定时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扩散;及时清运挖方,严禁在河道堆放;运输车辆须封盖严密,严禁洒漏;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及时清除撒落在路面的运输料,避免扬尘影响周边居民;运输车辆出入冲洗车体和轮胎,严禁将泥土、灰尘带出工地;拌和站设置彩钢棚围挡,并设喷淋降尘系统;袋装水泥仓库少量存储,砂石料堆场覆盖,定期洒水抑尘。施工场地扬尘排放应执行《四川省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浓度限值。本项目不在现场设沥青拌合场,使用外购商品沥青混凝土。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送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开挖土石方回填利用,剩余挖方妥善堆放,用作园区后期平场回填;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严禁将建筑垃圾、弃渣和生活垃圾倾倒进沿途河道;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临时占地绿化恢复。运营期安排专人负责堤面保洁,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定期对水闸进行检修,废弃闸阀外售废品回收站。

(五)落实噪声处置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平面,施工设备和车辆运输线路应尽量设置在远离周边人群活动的区域,对于无法避开的人口聚集区域,运输时间点避开出行高峰期,途经路段附近有城镇居民点路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施工机械,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在进场前应完成大修及保养,同时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降低机械和车辆的非正常噪声影响。在临近敏感点处施工时应设置施工围挡,并尽量以人工施工为主,施工工区内的机械设备应尽量布设在远离住户一侧。施工期须《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麻秧拱改闸工程(原麻秧拦河拱坝左岸改闸)改造完成后管理单位应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防止因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倡导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噪声影响。

(六)生态保护措施。制定施工计划,缩短施工周期,精心组织施工管理,对施工人员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文明施工,尽量减少对河水的扰动;加强施工弃渣、施工作业用水、施工废水管理,避免直接排入梓江;在材料堆放区和土石方临时堆放区周围修建围栏,设置临时覆盖措施;土石方临时堆场区四周设置截水沟、收集雨水,将雨水导流至沉淀池,防止水土流失;尽量避免在多雨季节施工,并按水保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进行迹地恢复。运营期管理部门应对管理人员和附近居民进行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七)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聘请专业机构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理、制定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施工现场;严禁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入河体,严禁在河道内进行车辆设备的清洗;制订详细、完善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滴漏、遗撒、渗漏等情况,应立即启动风险应急预案,坚决杜绝废水等污染物进入水体。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关于梓江盐亭巨龙引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盐发改[2022]43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绵阳市水利局具文(绵水函〔2022〕535号)、(绵水函〔2022〕620号)、绵水函〔2022〕621号),同意项目相关建设内容。

盐亭县自然资源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盐自然资用字第510723-2022-27号),项目用地符合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2224006

邮 箱:myxzspk@163.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 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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