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连云港机场助航灯光维修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连云港机场助航灯光维修配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连云港花果山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用自主招标方式选择助航灯光维修配件供货单位,现明确如下事项: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连云港机场助航灯光维修配件采购项目。
2.服务地点:花果山机场内控制区内。
3.项目概况: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4.供货期限: 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检验标准。
6.本次招标投标限价: 9.3 万元,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不少于1个机场助航灯光配件的供货业绩或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有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内容需要包含助航灯光)。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一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五、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不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5)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设备/物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数量的。
(6)未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号条款的。
(7)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格式内容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9)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0)超过项目招标限价的(如有)。
(11)投标人为招标人内部员工参股、投资的有控制权的单位。
六、中标及合同授予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以书面方式通知中标人,并签订具体的采购安装合同,未接到中标通知的单位视为不中标,招标人没有义务解释不中标原因。 中标单位如在项目实施时, 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招标人相关规定,以及产品、服务质量差,不符合招标方要求,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取消该单位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有)。招标方可通知第二候选单位中标。 招标人一旦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等材料文件造假,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有),且该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 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拒签合同或中标人严重违约的,该中标人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 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的单位,招标人有权拒绝该单位之后其它项目的投标。 中标单位如在项目实施时,隐瞒其为内部员工参股、投资的有控制权的企业的事实,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取消该单位中标人资格,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中标单位与该项目其他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将该中标单位及关联投标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同时有权拒绝上述单位其它之后项目的投标。 七、现场勘测
本项目不进行现场勘测。相关技术问题联系人李伟锋15161368008。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组成:详见附件二。 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如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连云港机场助航灯光维修配件采购项目。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需答疑,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天前向招标人提出。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5月27日9时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派人送至或快递(顺丰或EMS)寄至连云港花果山机场(灌云县小伊镇)行政楼302室。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18-80566062。 监督部门:连云港花果山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18-80566027。
连云港花果山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20日
招标公告
连云港花果山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用自主招标方式选择助航灯光维修配件供货单位,现明确如下事项: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连云港机场助航灯光维修配件采购项目。
2.服务地点:花果山机场内控制区内。
3.项目概况: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4.供货期限: 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检验标准。
6.本次招标投标限价: 9.3 万元,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不少于1个机场助航灯光配件的供货业绩或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有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内容需要包含助航灯光)。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一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五、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不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5)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设备/物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数量的。
(6)未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号条款的。
(7)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格式内容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9)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0)超过项目招标限价的(如有)。
(11)投标人为招标人内部员工参股、投资的有控制权的单位。
六、中标及合同授予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以书面方式通知中标人,并签订具体的采购安装合同,未接到中标通知的单位视为不中标,招标人没有义务解释不中标原因。 中标单位如在项目实施时, 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招标人相关规定,以及产品、服务质量差,不符合招标方要求,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取消该单位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有)。招标方可通知第二候选单位中标。 招标人一旦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等材料文件造假,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有),且该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 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拒签合同或中标人严重违约的,该中标人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 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的单位,招标人有权拒绝该单位之后其它项目的投标。 中标单位如在项目实施时,隐瞒其为内部员工参股、投资的有控制权的企业的事实,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取消该单位中标人资格,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中标单位与该项目其他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将该中标单位及关联投标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同时有权拒绝上述单位其它之后项目的投标。 七、现场勘测
本项目不进行现场勘测。相关技术问题联系人李伟锋15161368008。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组成:详见附件二。 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如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连云港机场助航灯光维修配件采购项目。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需答疑,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天前向招标人提出。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5月27日9时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派人送至或快递(顺丰或EMS)寄至连云港花果山机场(灌云县小伊镇)行政楼302室。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18-80566062。 监督部门:连云港花果山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18-80566027。
连云港花果山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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