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元)
数量
小计(元)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规划划定
408000
合计
采购人指定方式。
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充分利用生态保护红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补充耕地项目范围和已有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开展内业分析,结合少量外业实地调查,查清可开垦土地、可复垦采矿用地、可旱改水土地等各类耕地后备资源的数量、类型和分布情况,建立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
(一)主要成果
调查成果包括文字成果、表格成果、图件成果和矢量成果。具体包括:
1.文字成果: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报告。
2.表格成果:耕地后备资源统计汇总表;耕地后备资源 集中连片程度汇总表。
3.图件成果:乡级耕地后备资源分布图(1/1万);县级耕地后备资源分布图(1/5万-1/10万);
4.矢量成果: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GDHBZYTB.gdb)。
(二)成果要求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主管部门,对本辖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进行验收;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中耕地后备资源范围的划定,作为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验收的重要内容。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启用后,新立项的补充耕地项目选址地块原则上应在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中选取,并符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派出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乙方进行资料收集及样点调查等工作。
2.甲方应协助乙方收集所需的最新遥感影像、历年已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等相关数据资料。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作经费。
4.甲方负责项目成果征求意见及送审验收等工作,乙方负责技术服务等协助工作。
乙方权利义务:
1.该项目中的技术工作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的编制、调查表格的设计、调查人员的培训、项目的外业调查、内业资料分析计算、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的撰写及有关图表的编制。
2.乙方应按时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规划划定工作并完成县级审定及汇交有关资料。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所需资料不能按期、按要求提供,则乙方提供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
3.乙方应负责项目文字报告及图件的修改,直至通过省级验收。
1.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验收标准或存在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维修并至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合同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方式来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迟延服务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