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41522001002464
预算金额122.91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64-60356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霍邱县邵岗乡2023年育插秧中心建设项目工程

发布时间:2023-02-21 18:4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霍邱县邵岗乡2023年育插秧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发包公告及成交须知

霍邱县邵岗乡2023年育插秧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目前已具备发包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简易程序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编号HQXX2023029        项目编号:E341522001002464

、项目名称:霍邱县邵岗乡2023年育插秧中心建设项目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邱县邵岗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 霍邱县邵岗乡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霍邱县邵岗境内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 】服务类   【 】货物类

七、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霍邱县邵岗乡坎山村,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17.44亩、新建进厂混凝土道路 330?O、厂区地坪硬化550?O、砖砌排水明沟100m、四蹲位公厕一座、绿化工程、育秧大棚7栋、农用机械钢构大棚2栋、钢结构办公室90?O、钢筋砼蓄水池1座、7.5KW恒压变频育秧喷灌供水设备一套、机井1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预算价壹佰贰拾贰万玖仟壹佰捌拾陆元壹角叁分(小写:1229186.13元)

发包价壹佰壹拾陆万柒仟柒佰贰拾陆元捌角叁分 (小写:1167726.83元)

八、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付款方式:按进度款支付,合同签订7日内可付合同价的10%,完成合同内总工程量的60%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拨付至审计价款97%,余款待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注:承包人可以通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用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九、工程质量要求及计划工期:

1、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计划工期: 6日历天。

十、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经发包人研究决定,参与本项目简易程序发包的承包人应是发包人推荐的安徽保拓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旭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晖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建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南淮建设有限公司6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推荐的承包人均应按要求参加发包活动;无故不参加发包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情节严重的,由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简易程序发包的资格。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承包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附后)和重大安全事故。

  若查实项目经理有在建和待建工程取消其成交资格,由发包人处发包金额10‰罚款,并移交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其6个月内再次参加霍邱县行政区域内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简易程序发包活动。

3、在当天有多个项目(包)同时发包的情况下,若同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同时参加两个以上的项目发包时,最多只允许承包一个项目或一个包,即当天第一个成交的项目或包。

在同一场次、同一类型的项目有多个项目(包)同时发包的情况下,被推荐的企业最多只能中一个项目或一个包。发包顺序,按发包价从大到小依次进行。为保障当场次发包企业不少于5家,预成交人应继续参加余下的项目发包,但不允许再次成为预成交人。

4、承包人诚信要求:参与企业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合法参与,诚信履约。若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诚信要求的,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由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其6个月内参加霍邱县行政区域内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简易程序发包资格。承包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班组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承包人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参加投标(发包)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县发包项目中确定为预成交人。

6、承包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承包人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例:7月19日发包,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发包要求的,其参与发包和成交资格无效。

十一、发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221

十三、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十四、项目发包时间及地点:

1、发包时间:2023年02月27日15时00分 

2、发包地点: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厅

十五、发包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

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六、发包方式:不见面简易程序发包(详见发包文件《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腾讯会议”发包开标操作须知》)

十七、其他注意事项: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承包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发包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3、发包人推荐参与本项目发包的承包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发包公告、补充公告、发包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承包人应通过CA锁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发包文件,否则,发包人不予接收承包人响应文件。若因成交候选人原因导致无法网上公示成交结果或不能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取消成交资格,重新发包。

4、承包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承包人基本信息、项目班子成员信息、承包人业绩、承包人获奖等相关信息。承包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承包人负责。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联系电话0564-5150928。

5、承包人在下载发包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腾讯视频会议号等)过程中若遇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承包人自身信息。

6、现场踏勘: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成交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7、承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2日前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司)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1日前统一在网上予以回复。

8、承包单位应按发包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价为依据,根据承包人自身管理水平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核算发包价。若参与发包,则默认发包价为承包价,成交后发包价则作为合同价,结算价不予调整。

十八、其他相关要求

1、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有关内容,按照安徽省招标投标“六统一”规定及国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和安徽省地方标准执行。

2、本公告未明确的项目发包条款及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县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3、本发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对发包和成交各方主体均具有约束作用。

十九、成交须知(附后) 

二十、联系方式:

发包人:霍邱县邵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64-6931001

联系地址:霍邱县邵岗邵岗街道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64-6035678

联系地址:霍邱县建材大市场9栋119二楼

 

备注:本项目发包文件由发包人负责解释。本项目发包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发包人负责处理

 

 

 

 

发包人:霍邱县邵岗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21

 

 

 

霍邱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简易程序发包成交须知

参与企业在参与前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全部内容,一经参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认可本须知全部内容,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确定后的施工单位项目成交文件要求

(一)相关证书:1、资质证书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项目班子成员配备表,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必须满足项目发包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承包文件载明的项目经理必须与发包现场查验的项目经理及成交结果公示的一致,不得变更)、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等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成交价(发包价)及工程量清单必须与发包人在网上的发布的内容一致,量价不得更改(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1、工程量清单发包价;2、单位工程发包价汇总表;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5、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6、税金计价表;7、其他需要的表格。以上成交价(发包价)及工程量清单须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代理机构共同签字盖章认可

(三)施工方案。1、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等;2、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结合项目特点和有关要求,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编制。

(四)编制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应当详细,并根据项目特征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编制,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相关证书、项目实施方案及成交价(工程量清单相关表格)用A4纸打印并胶粘装订成册,不得涂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成交文件须有发包人、代理机构共同审核认可后签字盖章。

    (五)提交时间及份数。预成交人公示无异议后3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并接受发包人、代理机构审核,提交份数为一式份(发包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主管单位、成交人各一份)。

(六)放弃成交处理。若预成交人未能在公示期满3日内提交项目成交文件,则视同预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无故放弃的企业,按发包价的2%罚款,并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二、费用缴纳方式和标准

(一)工程履约保证金

缴纳方式:成交人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成交人按合同总价额即中标价的2%提交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以现金进行履约保证的,应将现金提交到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标人以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担保履约的,应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交至招标人保管。中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中标项目的合同期限。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担保期限到期但中标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中标人应当进行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而没有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暂停支付中标人同等金额的项目工程款。

 银行转账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名:霍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账号:20000378784910300000075

开户行:霍邱农村商业银行鑫星支行

并注明“    项目履约保证金,并备注转至霍邱县邵岗乡人民政府 ”。

中标人以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担保履约的,应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交至招标人保管。中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中标项目的合同期限。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担保期限到期但中标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中标人应当进行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而没有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暂停支付中标人同等金额的项目工程款。

成交人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因成交人自身原因未签订合同的,其成交资格无效,发包人将依据有关规定重新发布发包公告。

(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根据六人社秘【2020】11号文件规定,成交人必须按照成交合同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预存确认书》,否则发包人不得发放成交通知书,招投标监管部门不予备案,建设单位不得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住建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

户名:霍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县支行

账号:9340 0701 0034 9739 69

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方式:中标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保函工程项目所在地保证保险方式缴存。缴存比例一般为合同造价的2%,对合同造价较大的及省市诚信单位符合减免条件的,按照相关文件办理。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担保期限最低不得少于一年,超过一年的,按合同工期加90天。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担保期限到期但中标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中标人应当进行续保或者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人应当续保或者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而没有续保或者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暂停支付中标人同等金额的项目工程款。】

成交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视同其放弃承包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相关费用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收取,计费基数为中标价,由中标人支付。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参照《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规定标准执行,计费基数为中标价,由中标人支付。

三、成交结果公示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六安市)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项目信息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公示期不少于3日。

四、签订合同时限及要求

1、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在7日内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对其不良行为予以曝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3、成交人不诚信履行合同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予以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4、实际工程量如有变动,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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