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库车市2024年胡杨林春尺蠖飞机防治项目(租用直升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1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4-WT040
项目名称:库车市2024年胡杨林春尺蠖飞机防治项目(租用直升机)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754000
最高限价(元):754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库车市2024年胡杨林春尺蠖飞机防治项目(租用直升机)
数量: 20
预算金额(元): 754000
单位: 万亩
简要规格描述: 租用直升机服务,对库车市20万亩胡杨林进行春尺蠖防治。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起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必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航空喷洒(撒)或农林业病虫害防治资质的通用航空公司(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并提供经民航局批准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商业非运输运行合格证。
(2)供应商需投入自有直升机载重量≥600公斤3架(含)以上,提供有效的直升机三证(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适航证、无线电电台执照原件,国籍登记证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入的飞行员需提供民航局颁发有效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
(4)近三年内无飞行安全事故(如坠机、黑飞或不良飞行、侧翻、人员伤亡等。以国内媒体、行业通报等部门公开报道的为参考);
(5)近三年内在飞防作业中无药害及次生灾害事故(以国内媒体等部 门公开报道为参考)。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1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21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谈判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库车市农林大厦
联系方式: 0997-6691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乾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红桥街道双拥社区锦绣路48号滨河尚景2号住宅楼2单元203室
联系方式:17799530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伟
电 话:17799530068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库车市2024年胡杨林春尺蠖飞机防治项目(租用直升机).pdf
334.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