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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83523
(三)预算金额:5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服务内容:(1)系统使用及配套服务内容包括: 1)系统包括:分班排课系统。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五(5)个工作日内,指定一名产品顾问,提供一(1)天的系统上线技术服务,以系统正式上线及甲方熟练使用系统为准。 2)配套服务相关流程: 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配合乙方进行如下工作: a)乙方建立服务微信群,群中会包含双方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和必要的参与人员。所有系统使用与配套服务相关的交流都统一在微信群中开展,避免一对一的沟通,以保证信息交流的统一。 b)乙方提供需求收集模板,甲方需配合依据模板填写学校的服务需求,并将结果发送在服务微信群。乙方以微信群结果作为服务最终需求(乙方提供服务期间,如有需求变化,甲方在原需求表中统一增加及时通知乙方),以此为依据提供服务。 c)每项完成后,甲方配合填写《用户服务确认单》签字盖章后返回乙方。如甲方3个工作日内无提出其他异议,视为本次服务的完成。 d)每年提供1次系统操作培训,具体时间根据学校需求,经双方协商确定; e)每年提供2次的现场服务,具体时间根据学校需求,经双方协商确定; f)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包括系统使用、管理和维护的咨询服务。 g)服务内容包括:排课基础信息设置、排课规则设置、预排课程、走班排课、课表管理及导出等。 2、系统运维支持服务 (1)系统使用期内,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系统使用为甲方提供免费系统运维支持服务。 (2)系统运维支持服务内容包括: 1)定期进行回访,远程解决用户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2)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包括系统使用、管理和维护的咨询服务。提供热线电话、E-mail、传真、网站等途径。 3)故障报修在2小时内响应,4个小时解决;如果无法在24小时内解除故障,提供备用系统。 4)软件系统升级与更新服务及上线后跟踪维护服务。 5)软件系统健康检查等技术诊断服务和优化服务。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1)系统使用及配套服务内容包括: 1)系统包括:分班排课系统。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五(5)个工作日内,指定一名产品顾问,提供一(1)天的系统上线技术服务,以系统正式上线及甲方熟练使用系统为准。 2)配套服务相关流程: 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配合乙方进行如下工作: a)乙方建立服务微信群,群中会包含双方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和必要的参与人员。所有系统使用与配套服务相关的交流都统一在微信群中开展,避免一对一的沟通,以保证信息交流的统一。 b)乙方提供需求收集模板,甲方需配合依据模板填写学校的服务需求,并将结果发送在服务微信群。乙方以微信群结果作为服务最终需求(乙方提供服务期间,如有需求变化,甲方在原需求表中统一增加及时通知乙方),以此为依据提供服务。 c)每项完成后,甲方配合填写《用户服务确认单》签字盖章后返回乙方。如甲方3个工作日内无提出其他异议,视为本次服务的完成。 d)每年提供1次系统操作培训,具体时间根据学校需求,经双方协商确定; e)每年提供2次的现场服务,具体时间根据学校需求,经双方协商确定; f)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包括系统使用、管理和维护的咨询服务。 g)服务内容包括:排课基础信息设置、排课规则设置、预排课程、走班排课、课表管理及导出等。 2、系统运维支持服务 (1)系统使用期内,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系统使用为甲方提供免费系统运维支持服务。 (2)系统运维支持服务内容包括: 1)定期进行回访,远程解决用户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2)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包括系统使用、管理和维护的咨询服务。提供热线电话、E-mail、传真、网站等途径。 3)故障报修在2小时内响应,4个小时解决;如果无法在24小时内解除故障,提供备用系统。 4)软件系统升级与更新服务及上线后跟踪维护服务。 5)软件系统健康检查等技术诊断服务和优化服务。 | 1 | 50,000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23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0-66608673
采购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
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