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金程1386656664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7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办公楼加固改造及增设消防设施工程项目,该项目招标人为某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办公楼加固改造及增设消防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2023-YKDZDK-G1014
2.2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办公楼加固改造及增设消防设施工程,主要包括室内墙顶面重新刷乳胶漆、内门更换、地面铺贴瓷砖、过道及会议室增加吊顶、卫生间整体改造、水电管线改造;结构加固;消防设施改造;室外外墙涂刷真石漆;屋顶增加坡屋顶;新增外挂电梯安装;室外场地及水池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项目总投资:816万元人民币(含税)。
2.6 质量要求:
工程实施完成后,招标人根据相关验收程序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现行工程建设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2.7 保修要求: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0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内的保修义务。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7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9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以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且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成交后能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承诺函)。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竣工验收资料中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7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且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10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且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成交后能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承诺函)。
3.1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竣工验收资料中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7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合同中需体现项目主要内容、金额、时间等关键信息,如无上述信息则需另外提供经业主方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中验收时间为准。合同原件需在开标前现场一并提交以供核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认可。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或虽提供但不符合要求的,则视同无类似项目经验。
2.拟派人员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安徽省《关于执行标准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其他省份建造师电子证书执行该省现行政策规定)。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电子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4.1发售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10月08日(0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发售地点: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
4.3发售方式:投标人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2878596213@qq.com。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军队单位可不提供);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7)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的承诺书。
(8)投标人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
(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社保、承诺书;
(11)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仅为获取招标文件时审核要求,通过此项审核不保证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制作报价文件时仍需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4.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 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5.1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5.4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7.现场勘察
7.1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7.2踏勘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7.3联系人:杨金程、章慧茹。
7.4联系电话:13866566643、17356629190 。
7.5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未进行现场踏勘,则视为无效投标。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6由代理机构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踏勘时需出具委托人身份证、公司出具的委托书及现场踏勘授权书,现场踏勘授权书由招标方确认后交投标方,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8.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上发布。
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金程、章慧茹
办公电话:13866566643、17356629190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 3436 号千城大厦 7 楼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赵助理
办公电话:0551-6592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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