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珠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4年07月05日 16:1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2026年珠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 16:1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6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0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招茂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3361023、3361010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珠海市翠香路2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622686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6-3361023、336101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WZ2024-084F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6年珠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2024-2026 年珠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采购项目
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4-2026 年珠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24-084FW)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
一、请问: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否可以提供被授权投标分支机构的“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进行代替,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相关地方由该机构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答:可以。单位负责人指参加投标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所载的负责人。
二、招标文件各包组评分细则商务部分“投诉情况 (4.0分)”备注中要求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网站(政务信息通知公告)通报的2022年保险消费投诉情况及2023年一季度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通报的截图(或截屏)及通报附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提供不得分。
在下载相关投诉情况通报附件后发现,相关文件属性为Excel格式,可能是因为小数点格式设置的原因,相关数据如“万张保单投诉量”表格显示数值为“0.00”,但在点击该数值后会显示为“0.000123456789…”。
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应根据展开后的实际数值作为“万张保单投诉量”及“亿元保费投诉量”的数值?
答:是。以通报附件2022年保险消费投诉量情况统计表(财产保险公司)及2023年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量情况统计表(财产保险公司)对应表格数据展开后的实际数值作为“万张保单投诉量”及“亿元保费投诉量”的数值。提供的投诉情况通报的截图(或截屏)也应为对应表格数据展开后的实际数值作为“万张保单投诉量”及“亿元保费投诉量”的数值截图(或截屏)。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所有包组中“技术部分”的“创新方案 (6.0分)”的相关描述:“2021年以来,投标人有在本项目所在地实施开发的商业性农业保险的,每种得2分,满分6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年份保单或保单抄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我司针对上述内容提出两点问题:(1)“每种得2分”是否指“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的商业性农业保险保单各提供一种得2分”?举例:是否提供3个种植业商业农险保单只当作提供一种得2分。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年份保单或保单抄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是否应该提供“以投标人珠海机构作为签单公司且标的地址在珠海市辖区内的保单或保单抄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才能符合“在本项目所在地实施开发”的得分要求?
答:(1)否。“每种得2分”非指“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的商业性农业保险保单各提供一种得2分。同一产业中不同商业性农业保险产品即可计分,例如:水产行业中有养殖风力指数保险、养殖气象指数保险(高温)、养殖气象指数保险(低温)三种不同的商业性农业保险,每一种保险产品可以计2分。同一种商业性农业保险不同年份的保单或保单抄件不重复计分。
(2)否。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年份保单或保单抄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是指提供“以投标人作为签单公司(即保单签单公司信息处显示为投标人)或者盖章单位且标的在珠海市辖区内的保单或保单抄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才能符合“在本项目所在地实施开发”的得分要求。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所有包组中“商务部分”的“乡村振兴相关服务 (5.0分)”的相关描述:“投标人2021年以来项目所在地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或‘百千万’工程等活动。”
我司针对上述内容提出一点问题:(1)若省公司作为投标人,下属珠海分支机构签署的相关合作协议是否不算得分证明?
答:若省(市)公司作为投标人,提供下属珠海(区)分支机构签署的在珠海市辖区内的活动的相关合作协议可以得分。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所有包组中“商务部分”的“相关业绩 (6.0分)”的相关描述:“投标人签署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合同(或保单或保单抄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我司针对上述内容提出一点问题:(1)是否应该提供“投标人珠海机构作为签单公司且标的地址在珠海市辖区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合同(或保单或保单抄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才能纳入计分条件?
答: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作为签单公司(即保单签单公司信息处显示为投标人)或者盖章单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合同(或保单或保单抄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提供对应承保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方案文件”才能纳入计分条件。
六、招标文件第四章“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所有包组中“商务部分”的“人员配备 (6.0分)”的相关描述:“投标人应编制专职人员配备一览表,并提供相关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无则不予计分。”
我司针对上述内容提出一点问题:(1)若省公司作为投标人,相关人员社保缴纳所在地非珠海本市,是否纳入计分条件?
答:是。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无则不予计分。
七、招标文件第四章“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所有包组中“商务部分”的“服务车辆配备 (6.0分)”的相关描述:“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名下的查勘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车辆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
我司针对上述内容提出一点问题:(1)若省公司作为投标人,省公司名下粤A号车牌是否可以计入得分?
答:可以。
八、招标文件第四章“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所有包组中“商务部分”的“基层服务网点设置 (6.0分)”的相关描述:“注:投标文件中提供金融监督管理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无则不予计分。”
我司针对上述内容提出一点问题:(1)若省公司作为投标人,珠海属地网点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是由珠海监管分局颁发,不是由省监管局颁发,是否纳入计分条件?
答:是。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若省(市)公司作为投标人,珠海辖区属地网点具有金融监督管理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可符合计分条件。
九、招标文件第四章“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所有包组中“商务部分”的“防灾减损资金投入情况 (6.0分)”的相关描述:“投标文件中提供防灾减损相关资金投入证明文件,如防灾减损物资或服务的采购合同(或内部采购签批记录)或者相关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是提供采购合同(或内部采购签批记录)的还需提供转账记录复印件,无则不计分。”
我司针对上述内容提出一点问题:(1)若省公司作为投标人,省公司名义签署的采购合同或者省公司作为相关发票购买方是否可以计入得分?
答:可以。
十、关于商务部分的偿付能力情况评审标准中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疑问(事项一)
(1)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1-2023年每年第四季度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报告含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没有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问题或条款内容)
(2)经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中查询,我单位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文件有特别注明“审计后”字样,其余年度的第四季度总公司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文件中则无注明。经过与我总公司询问,得知偿付能力情况是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审计,且年度经审计后的偿付能力报告中并无体现各季度的偿付能力情况。目前所能提供的证明材料与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21-2023年每年第四季度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报告”不符。由此,向贵单位提出询问,我单位是否需要针对此情形补充其他证明材料或拟写声明函(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一是在提供“2021年-2023年每年第四季度总公司偿付能力报告”证明材料后,再补充提供2021-2023每年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偿付能力报告;二是补充提供一份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是否经过审计的声明函;三是评委评分则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公布的总公司2021-2023年第四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计算3年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准,优先提供有经审计后的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如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未经审计,则提供官网上公布的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作为证明材料。(建议)
答:若投标人总公司2021-2023年每年第四季度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报告未经审计的,投标人可以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进行替代:1、“2021年-2023年每年第四季度总公司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 2021-2023每年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及一份2021年-2023年每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及年度是否经过审计的声明函(格式自拟);或者2、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公布的总公司2021-2023年第四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
十一、现行招标文件中玉米保险费率与省规定的费率不一致,具体以哪个费率为准?
(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十三项 附件1《珠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险种单位保险金额、费率参考标准及各级财政补贴比例一览表(2024-2026年)》中玉米的保险费率(每造/年/批)为4%。
(2)根据2024年4月28日《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有关险种费率的通知》(见附件1),珠海玉米费率为5.5%,招标文件中显示的4.0%费率与之不符。
(3)建议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玉米保险费率5.5%。
答: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玉米保险费率5.5%。
十二、评审标准中“管理架构”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公司内部发文文件是否能作为证明材料?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第三项评审程序,第3点详细评审中,“管理架构”相关表述。
(2)投标文件表述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或其总公司或省公司或市公司设置相关专门农业部门的公司批复或会议纪要文件复印件,无则不予计分”,投标人提供公司内部发文文件是否能作为证明材料从而纳入计分?
(3)建议投标人提供公司内部发文文件也可作为证明材料纳入计分。
答:可以。
采购人: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756-2268630
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招先生0756-3361023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投标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开标及解密。
6.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珠海市翠香路268号
联系方式:07562268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楼
联系方式:0756-3361023、3361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茂枫
电 话:0756-3361023、3361010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