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还原电炉及尾槽节能防腐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ggffgggzhd24032111525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文艳琼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永驰0812-33818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9
公告正文

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还原 电炉及尾槽节能防腐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还原电炉及尾槽节能防腐项
目(PGGFFGGGZHD240321115258)招标人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部,招标项目资
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 项目概况与招标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还原电炉及尾槽节能防腐项目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老线还原蒸馏作业区10台还原电炉、新线2台还蒸电炉及镁电解作业区2台尾槽
开展节能防腐工作,含炉窑外壁和热风管的清理打磨、完成炉窑外壁和相关配套管道的节能防腐层施
工,含原材料、施工机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等全部内容,表面涂层与炉体结合紧密,涂层厚度均匀,不起
皮、不开裂、不掉落,耐温≥380℃。(老线10台还原炉体,含冷热风管道及相关配套管道,完成后要求
吨钛节约电耗≥120度;新线2台还蒸炉体完成后要求吨钛节约电耗≥300度;镁电解2台尾槽保温层厚度
要求大于10cm。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从事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
竣工验收证书或发票)。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招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2日13时45分至2024年03月29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
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9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
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 司装备部招标公司: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 公司
地址: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 广场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 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文艳琼联系人:李永驰
电话:13882355847电话:0812-3381892

8.专项治理举报电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
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
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备注: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 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成交通知 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 并及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投标 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一致,如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不一致 且未说明哪一个是最终价格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现场踏 勘:本项目不集中组织踏勘,投标单位根据需求自行联系踏 勘,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配合。踏勘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如 因未进行踏勘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负责。踏勘联系人:杞斌,联系电话:15287213932。
2024年03月21日
公章Epoi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