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关节镜高清摄像系统等设备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委托,就关节镜高清摄像系统等设备(采购编号:GN2017-02-1616)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9月22日9:00时,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关节镜高清摄像系统等设备 |
招标编号 |
GN2017-02-1616/01 |
主要招标内容 |
关节镜高清摄像系统 1套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投标人名称 |
合肥风克商贸有限公司 |
最终投标报价(元) |
700000 |
项目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关节镜高清摄像系统等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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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GN2017-02-161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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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招标内容 |
乳管镜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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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投标人名称 |
合肥诺和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合肥信轩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南通艾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762000 |
690000 |
790000 |
公示期:自2017年09月25日 至 2017年09月27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
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
电话: 0551-629220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7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