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海子)至昭通段盘河停车区加气站、充电桩及海子停车区充电桩经营权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采购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顶目编号:D1101080711016376001001
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海子)至昭通段盘河停车区
加气站、充电桩及海子停车区充电桩经营权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16376001001
一、评标情况
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海子)至昭通段盘河停车区加气站、充电桩及海子停车区充电桩经营权评审工作已于2024年11月15日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海子)至昭通段盘河停车区加气站、充电桩及海子停车区充电桩经营权: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情况,详见下表: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下表:
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废标情况:无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止。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人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昭通市宜昭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北闸镇向阳桥旁200米
电话:15223113051
邮政编码:657000
招标人:昭通市宜昭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云南正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招标顶目编号:D1101080711016376001001
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海子)至昭通段盘河停车区
加气站、充电桩及海子停车区充电桩经营权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16376001001
一、评标情况
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海子)至昭通段盘河停车区加气站、充电桩及海子停车区充电桩经营权评审工作已于2024年11月15日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宜宾至昭通高速公路彝良(海子)至昭通段盘河停车区加气站、充电桩及海子停车区充电桩经营权: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年) | 质量目标 | 工期(交货期或服务期) | |
1 | 昆明世拓碳汇科技有限公司 | 10.1 | 详见投标文件 | 合同签订完成3个月内完成盘河停车区加气站等设施的投入运营 |
2 | 中城投(贵安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0 | 详见投标文件 | 合同签订完成10个月内完成盘河停车区加气站等设施的投入运营 |
3 | 昆明金赐运贸易有限公司 | 10 | 详见投标文件 | 合同签订完成12个月内完成盘河停车区加气站等设施的投入运营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1 | 昆明世拓碳汇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未要求项目负责人 | / | / |
2 | 中城投(贵安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未要求项目负责人 | / | / |
3 | 昆明金赐运贸易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未要求项目负责人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下表: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格能力响应情况 |
1 | 昆明世拓碳汇科技有限公司 | 1.满足 2.安全目标: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
2 | 中城投(贵安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满足 2.安全目标: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
3 | 昆明金赐运贸易有限公司 | 1.满足 2.安全目标: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
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废标情况:无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止。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人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昭通市宜昭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北闸镇向阳桥旁200米
电话:15223113051
邮政编码:657000
招标人:昭通市宜昭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云南正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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