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BHCG-2305-041滨海县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91.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滨海县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跟踪审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滨海县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跟踪审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5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CG-2305-041
2.项目名称:滨海县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跟踪审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391.2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拟签订两名中标人,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195.6万元;
5.采购需求:滨海县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征地、拆迁、移民补偿、土地评估、资产评估、社保资金缺口核算等跟踪审计项目,征地拆迁投资约32.6亿元,须根据招标人的工作需求客观公正地开展跟踪审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供跟踪审计报告。本项目确定两家中标单位负责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具体采购需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6.服务期限:工程建设期约8年,2022年-2030年,投标人须服从工程建设工期进行必要调整。
7.服务标准:合格
7.1征地拆迁程序情况。审查房屋征收部门的征收补偿方案是否报经审核,是否履行公告程序。审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的程序合规性。
7.2征地拆迁实施情况。审查房屋调查登记是否真实、合法,征收补偿费用是否及时到位,征收范围是否真实,征收实施单位实施征收是否合规。审查征收过程相关公告程序是否履行到位。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及安置效果。
7.3征地拆迁补偿范围。审查征地范围及数量的测算是否真实、准确、合规,是否存在建设单位、征收管理部门、征收实施单位、被征收人互相勾结骗取国家征迁资金等问题。
7.4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审查评估对象的数量计算是否准确,有无漏算、多算、虚算等问题。审查评估时点是否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选定的评估方法是否恰当合理。审查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制定及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公共利益和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被侵害,是否以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作为核算补偿费用的依据,补偿和安置标准是否一致。
7.5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查征收补偿资金拨付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拨付是否及时、准确。审查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海域使用金等税费计缴是否合规。
7.6土地征收失地农民社保政策执行情况。审查被征地农民保障体系是否建立健全,补偿政策是否落实,社会保障是否有效。
7.7移民安置情况。审查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是否按规定报批。审查移民安置工作是否按年度计划完成。审查移民安置规划原则和要求落实情况。
7.8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其他交办事项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否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4)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及以上备案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已作为淮河入海道二期工程的参建单位(如评估、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含),即2023年05月11日截止
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请下载最新版本投标制作客户端, 否则如影响投标后果自负)
3.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4.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为:2023年05月25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地址: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3.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采购人代表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层1808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注: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滨海县港城路666号广电大厦15楼),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窗口办理,12号窗口电话:17895275150、13338930195;8号窗口电话:18932255322(微信同号)、QQ:1321833706、座机:0515-69083424)。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798510760、1073538144)。
如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发现系统存在故障或各类问题,请及时主动向系统平台公司获取帮助予以解决。制作好投标文件后及时复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缺项等情形,避免因对系统不熟悉导致任何对供应商本次投标不利的后果,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项目范围内完成的工作量和工作内容,经甲方确认无误且乙方提交阶段性跟踪审计报告及档案资料后,在当年的十二月中旬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的80%支付费用,余款(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的20%)在次年十二月中旬根据招标人实际考核情况一次性付清。(无息,所有款项均含税价)
本项目实行总价控制、费率结算:按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进行按实结算。
注:本项目首次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的80%支付费用中包含合同总价的10%预付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滨海县审计局
地 址:盐城市滨海县府前路1号
联系人:孙茂俊 联系电话:18601502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港城路666号广电大厦15楼
联系人:谢晋 联系电话:18014128919
联系人:李萌萌 联系电话:18921813656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茂俊 联系电话:18601502943
滨海县审计局
2023年05月05日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滨海县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跟踪审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5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CG-2305-041
2.项目名称:滨海县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跟踪审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391.2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拟签订两名中标人,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195.6万元;
5.采购需求:滨海县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征地、拆迁、移民补偿、土地评估、资产评估、社保资金缺口核算等跟踪审计项目,征地拆迁投资约32.6亿元,须根据招标人的工作需求客观公正地开展跟踪审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供跟踪审计报告。本项目确定两家中标单位负责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具体采购需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6.服务期限:工程建设期约8年,2022年-2030年,投标人须服从工程建设工期进行必要调整。
7.服务标准:合格
7.1征地拆迁程序情况。审查房屋征收部门的征收补偿方案是否报经审核,是否履行公告程序。审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的程序合规性。
7.2征地拆迁实施情况。审查房屋调查登记是否真实、合法,征收补偿费用是否及时到位,征收范围是否真实,征收实施单位实施征收是否合规。审查征收过程相关公告程序是否履行到位。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及安置效果。
7.3征地拆迁补偿范围。审查征地范围及数量的测算是否真实、准确、合规,是否存在建设单位、征收管理部门、征收实施单位、被征收人互相勾结骗取国家征迁资金等问题。
7.4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审查评估对象的数量计算是否准确,有无漏算、多算、虚算等问题。审查评估时点是否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选定的评估方法是否恰当合理。审查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制定及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公共利益和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被侵害,是否以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作为核算补偿费用的依据,补偿和安置标准是否一致。
7.5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查征收补偿资金拨付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拨付是否及时、准确。审查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海域使用金等税费计缴是否合规。
7.6土地征收失地农民社保政策执行情况。审查被征地农民保障体系是否建立健全,补偿政策是否落实,社会保障是否有效。
7.7移民安置情况。审查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是否按规定报批。审查移民安置工作是否按年度计划完成。审查移民安置规划原则和要求落实情况。
7.8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其他交办事项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否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4)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及以上备案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已作为淮河入海道二期工程的参建单位(如评估、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含),即2023年05月11日截止
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请下载最新版本投标制作客户端, 否则如影响投标后果自负)
3.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4.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为:2023年05月25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地址: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3.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采购人代表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层1808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注: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滨海县港城路666号广电大厦15楼),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窗口办理,12号窗口电话:17895275150、13338930195;8号窗口电话:18932255322(微信同号)、QQ:1321833706、座机:0515-69083424)。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798510760、1073538144)。
如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发现系统存在故障或各类问题,请及时主动向系统平台公司获取帮助予以解决。制作好投标文件后及时复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缺项等情形,避免因对系统不熟悉导致任何对供应商本次投标不利的后果,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项目范围内完成的工作量和工作内容,经甲方确认无误且乙方提交阶段性跟踪审计报告及档案资料后,在当年的十二月中旬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的80%支付费用,余款(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的20%)在次年十二月中旬根据招标人实际考核情况一次性付清。(无息,所有款项均含税价)
本项目实行总价控制、费率结算:按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进行按实结算。
注:本项目首次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的80%支付费用中包含合同总价的10%预付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滨海县审计局
地 址:盐城市滨海县府前路1号
联系人:孙茂俊 联系电话:18601502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港城路666号广电大厦15楼
联系人:谢晋 联系电话:18014128919
联系人:李萌萌 联系电话:18921813656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茂俊 联系电话:18601502943
滨海县审计局
2023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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