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世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文杰022-841860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0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G233克黄线修复养护工程 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3年G233克黄线修复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3〕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养护工程路面修复包括六个连续路段和部分零星破损路段。路段一为五里铺(K587+280)—渠阳大街(K598+386)段上行方向,位于宝抵区,路段长11.556公里,现状为一级公路,其中,五里铺—潮阳大道(K594+635)段,长7.355公里,横断面布置为:2.5米(人行道)+12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2米(路面)+2.5米(人行道),路基全宽32米;潮阳大道—渠阳大街段,长4.201公里,横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4米(非机动车道)+1米(侧分带)+24米(路面)+1米(侧分带)+4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路基全宽40米。路段二为林大线(K610+550)—宝坻武清界(K614+920)段上行方向,位于宝坻区,路段长4.37公里,现状为一级公路,横断面布置为:1米(土路肩)+11.5米(路面)+l米(中央分隔带)+11.5米(路面)+1米(土路肩),路基全宽26米。路段三为崔黄口超限站(K616+408)—后崔路(K624+398),位于武清区,路段长7.99公里,现状为二级公路,横断面布置为:0.5米—4米(硬化路肩或人行道)+16米(路面)+0.5米—4米(硬化路肩或人行道),路基全宽17—24米。路段四为大东线(K627+962)—武清北辰界(K640+046),位于武清区,路段长12.09公里,现状为二级公路,其中,一般路段横断面布置为:1米(硬化路肩)+16米(路面)+1米(硬化路肩),路基全宽18米;梅厂穿村段(长1.15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5米(人行道)+32米(路面)+1.5米(人行道),路基全宽35米。路段五、六分别为宜兴埠立交—津汉立交段上、下行及海河桥—津淄立交段下行,路段长分别为9.916公里、11.756公里,均为外环线共线段,等级为一级公路,横断面布置均为:1.25米(设施带)+20.75米(路面)+6米(中央分隔带)+20.75米(路面)+1.25米(设施带),路基全宽50米。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等。
(一)路基路面工程
1.五里铺—渠阳大街段上行
五里铺—潮阳大道段:根据路面破损程度,对车行道破损部位铣刨5厘米或10厘米,分别进行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5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后,通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其中,津蓟铁路地道1段(长0.423公里),全断面铣刨重铺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窝头河桥—潮阳大道段(长0.835公里),对一车道根据路面破损程度铣刨5厘米或10厘米,分别进行4厘米无车辙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或5厘米无车辙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无车辙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挖补,对二车道铣刨28厘米,铺筑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9厘米无车辙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后,车行道通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潮阳大道—渠阳大街段:车行道铣刨4厘米沥青表面层后,对局部破损部位进行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挖补,然后车行道通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2.林大线—宝坻武清界段上行
根据路面破损程度,对车行道破损部位铣刨5厘米或10厘米,分别进行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5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后,通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3.崔黄口超限站—后崔路、大东线—武清北辰界
根据路面破损程度,对车行道及硬路肩破损部位铣刨5厘米或11厘米,分别进行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后,全断面通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对崔黄口超限站进出口路面破损严重的水泥混凝土板进行更换,主线水泥混凝土面层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4.宜兴埠立交—津汉立交及海河桥—津淄立交段下行
车行道铣刨4厘米沥青面层后,根据路面破损程度,对昆仑路—津汉立交段下行车道及海河桥—津淄立交段下行三、四车道进行12厘米泡沫沥青冷再生+8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挖补;对其余路段其余车道进行8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或12厘米沥青碎石+8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挖补,最后车行道通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5.零星路段
车行道根据路面破损程度进行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8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8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
6.其他
更换破损的硬化路肩、侧石及人行道花砖;对部分积水路段点位进行改造。
(二)桥涵工程
沿线桥梁共计19座,本次对青龙湾桥、梅厂桥、宜兴埠立交、新开河桥、金钟立交桥、四号桥、排水渠桥、引滦明渠桥1、窝头河桥、引滦明渠桥2、柳河桥、港北连接渠桥共12座技术评定等级为二类的桥梁存在的裂缝,混凝土破损等病害进行维修。除引滦明渠桥2外,对上述其余11座桥梁及小石庄桥、十八号桥共计13座桥梁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三)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GB5768—2022)重新施划交通标线,补充完善沿线交通标志。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增设中央分隔带及路侧护栏。对北环铁路地道挡墙顶部防撞护栏破损部分进行维修,对昆仑路等路口进行渠化改造,对4处监控设备进行提升改造等。
2.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服务期限不限于勘察设计周期。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工程测量、勘察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招标与施工配合,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文件,参加交(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或测绘)和设计资质,勘察(或测绘)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至少具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2 月17 日至2023 年2 月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3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勘察(或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勘察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gc@tjbd666.com电子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人员不得超过1人。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441150100100274018;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3 月10 日0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 时00 分至0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邮 编:
300170
邮 编:
300171
联 系 人:
杨世强
联 系 人:
郝文杰、吕玥
电 话:
022-24138975
电 话:
022-84186009、16622352901
传 真:
022-24156728
传 真:
022-8418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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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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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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